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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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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说笑一番,院里已经在催晚饭了。  潘再水这才想起,他还有事儿好奇着呢。  “袁姑娘,下半晌时,你写单用的那个,是什么啊?”

“写单?写单不都用纸和笔吗?”

秦向儒和周彩兰的注意力立即转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张二柱黑线。  那种场面,大小姐您亲自坐了一张桌案写单,打发主顾还那么快,我们想不注意都难好不?  “冬初你还写单了?”

周彩兰很惊讶。写单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认字不久,前不久还在和毛笔较劲,怎么这就能写单了?  潘再水帮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独占了一张写单位置。用来写字的那个……好像不是毛笔。”

“在纸上写字,不用毛笔?”

秦向儒表示理解不能。  袁冬初被众人盯着,坦然道:“用鹅毛做的笔,能蘸墨水。”

“鹅毛?”

众人有点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这些吗?鹅毛算什么?没听说过。  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写字的时候,没见到有什么毛啊。  “鹅毛的笔?没见过,我看看啊。”

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  袁冬初看看门外,“要不,吃完饭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着事儿,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

额,这成语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饭,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

袁冬初无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因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实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可是,在诚运做事,又是诚运投递行,不学写字的话,那就没什么前途了。  虽然毛笔字难写,他们还不能不学。  如果现在有了不一样的方法,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

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备这个功能。  周彩兰坐在袁冬初身边,也是困惑的看向她,问道:“这就是你说的羽毛笔?羽毛呢?”

“额……”袁冬初黑线。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话,写字时,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过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这种笔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

袁冬初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笔,取下顶端的竹管笔帽。  一支看起来很粗糙的蘸水笔,便展现在众人眼前。  作为书写门外汉的潘再水和张二柱,亲眼看过袁冬初写字时的流利,总觉的这东西很神奇。所以,虽然很眼馋,却只眼巴巴的盯着看,没敢动手。  却是周彩兰,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问袁冬初:“我家夫君能不能看看?”

袁冬初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笔便递过去。  秦向儒连忙伸手,提着小心接过,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却也罢了,尖端被细竹管护着的笔尖,果然就是鹅毛根管,还是削的很单薄,看起来很经不住磕碰的样子。  能写字的稀奇东西,千万不敢弄坏了。  羽毛笔的笔尖,袁冬初使用后做过清洗,但尖端还能看出蘸墨的痕迹。  秦向儒用指尖触碰尖端,不敢相信的问袁冬初:“这个,真能流畅的写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张二柱便连连点头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这个写单、写回执,不但流畅,而且写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么叫流畅?”

张二柱果断不服气:“秦公子刚说的嘛,我懂这个意思。”

周彩兰好奇的不得了,本着眼见为实的原则,她央求袁冬初:“要不,冬初你写几个字给我们看看怎样?”

张二柱小心提醒:“袁姑娘午时才到,又忙了整个后晌。”

“啊,”秦向儒醒悟,“瞧我,都没问问袁姑娘的行程。袁姑娘午后刚到便做事,着实辛苦了。”

然后,颇为不舍的把那支笔递回去,说道:“那算了,等有机会再向袁姑娘请教。”

潘再水却是心痒难耐。  他已经好奇了整个下午,袁冬初写单时,他在照应店里的状况。  而且,大家都对袁冬初写单的笔好奇,他就更得沉稳起来。  万一他凑上去看新鲜,大家也一哄而上,都跟去围观。刚有序起来的场面,岂不是更乱了?  那时,他们到底是办投递行的?还是开书法展示会的?  于是,他一直装作见多识广,很有范儿的维持着秩序,很有威严的纠正各种不规范操作,喝止扰乱秩序的加塞儿行为。  原本想着先把店里的事情忙完,再看是否有机会询问书写工具是什么情况。  现在呢?眼看机会就在眼前,当然是先睹为快最好。  错过了今日,明日又是忙碌的一天。  诚运大当家未来的媳妇,也不可能一直给他做白工写单啊。  再想看袁姑娘用鹅毛笔写字,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呢?  他推了张二柱一把,严肃吩咐道:“你去厨房交代李婶子,让她打几个鸡蛋,蒸几个鸡蛋羹招待袁姑娘和秦大奶奶。”

然后,很狗腿的给袁冬初换了茶,把一碟新张罗来的点心,往她面前推了推,陪笑道:“袁姑娘先喝口茶,垫两块点心。不用多写,随便写两行,我们见识一下就行……嗯,我这就去拿纸、研磨。”

“不用。”

袁冬初笑着喊住他。  只见婉儿已经走上前来,把一叠纸和研好的墨汁摆在桌上,嘴角还抿着一丝笑意。  她就知道,她家姑娘做的事,哪一样都能让人稀罕。  房间里,众人满含期待地看着袁冬初。  尤其是秦向儒。  他很好奇,这种硬硬、尖尖的物什,怎样把墨迹均匀、持续的蕴染在纸上?  至于其他人,学习书写的时间都短。  在他们看来,能把字写出来就行,用什么才能写,却是完全没概念。  在几个人的灼灼注视下,袁冬初用羽毛笔蘸了墨汁,刷刷点点,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她写的是投递章程的第一句,十几个字。中间蘸了一次墨,但蘸墨很快,不需要像毛笔那样,还得在砚台边上抿一抿笔尖。  再看那串字,笔划较细,写出的字比蝇头小楷略大些。  和毛笔字相比,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单薄。明明是硬硬笔尖写出的东西,看着却有些软,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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