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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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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于锦南的存在就像是一块上好木材上虫蛀的小洞,难以发现,却降低了整块木材的价值。杂乱差是它的招牌,鱼龙混杂成了它的代名词。原住民中,发点小财的就会搬离这片灰蒙蒙的区域,回头还要作出一副嗤之以鼻的姿态;留下的那些,用着自家的门面做着一些糊口的小生意。因为低廉的房价,这里成为了来大城市打拼却囊中羞涩租房客的首选。黎简租住在旧城区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一所小区之内。叫做“小区”,其实就是几栋稀稀拉拉的七层建筑立在一片不大的区域,没有规划,没有物管,甚至连大门都不曾有过。楼体上用大大的黑色喷漆标着数字表明它们确实是同一时期的“兄弟姐妹”。黎简暂时的“家”位于四楼靠右,楼层靠中,梅雨季节不会太湿润,炎日却会汗流浃背。同室友分摊之后一月得拿四百出头,六十多平方,家电齐全。旧是旧了点,价格对黎简来说也有些心疼,可在飞速发展的锦南城中算是捡着宝了。好歹离学校不算太远,最主要离打工的饭馆更近……最让黎简开心的是隔壁就住着房东夫妇,七十多岁的老人家,平日里总是笑呵呵的,时不时还会叫自己去家中吃顿饭。这让黎简感受到了难得的家庭温暖。“家”这个字眼,黎简有些避之不及。别人问起时,她总是说“挺好的,都挺好的。”

确实挺好的。一提到黎简家,以前的老邻居总是一边摇着头一边说着那些同情黎简的话。用着最真情实感的话语安慰,却似一把刀一遍又一遍在黎简的心上划拉着。小康家庭,父母共同经营着一家不算大的铺子,主营水果生意。发不了大财,至少生活无忧。二十一年前一个孩子为这个家庭注入了新鲜血液,是个模样生得可爱的女孩儿,取名为“黎简”,寓意一生简简单单,无病无灾。简单倒是简单,无非是普通孩子的生活,顽皮捣蛋,贪吃、好奇心旺盛。无病无灾却达不到,黎简从小到大体弱多病,让人操碎了心。夫妻二人为这个女儿耗费了太多心力,也花了不少钱。直到她四岁时,第二个孩子出生了。也多亏了黎简的体弱多病,这第二个孩子才能如愿来到这个世界。是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子,吃得多,长得快,取名为“黎傅”。一个简单,一个复杂,像是天枰的两端,只有平衡或者孰轻孰重,它们不会靠近,不会接触。黎简懂事后逐渐明白,天枰早就倾斜向自己的对面,那个被宠溺到嚣张跋扈的弟弟。她不懂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弟弟出生之后自己得到的永远是埋怨,是指责,是一遍又一遍要牢记于心的规矩。不可以乱花钱。自己穿着妈妈不要的旧衣服被同龄的孩子嘲笑,但是弟弟可以买各种各样的零食和小玩具。不能浪费食物。明明已经吃饱了饭,却还是要把弟弟吃不下的东西全部塞进嘴里。那些咬了半截的蔬菜,那些被筷子捅得不成样子的米饭,直教人恶心!不可以欺负弟弟。即使弟弟带着挑衅一拳捶在自己的后背上疼得要命。后来成了不要去读大学了,留着那钱让弟弟读书,让弟弟以后娶媳妇。成了早些出去工作,早些嫁人,早些减轻家里的负担。黎简的生活被“不”字填满,没有回旋的余地,没有抵抗的力气。是犯了错吗?不该生病?还是不该是个女孩儿?或者就不该出生。她喜欢看书,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躲在被窝中,打着手电看着一本又一本父母不会买给她的书。那些书是在附近一家小书店借来的,老板是小区里的邻居,一个和蔼的老爷爷,平日里总带着绑着白胶布的眼镜。一家小小的书店开了十几年,卖些书本与学习资料,也收一些旧书旧报。因为知晓黎简爱看书,又羞于兜里没钱,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捎带一本旧书在回家的路上“偶遇”着平日里沉着脸的小姑娘。那些书五花八门,有古今中外的名著,有现代诗歌,也有一些小孩子爱看的漫画。黎简也不挑,给到什么就看什么,并且看得津津有味。看一些大户人家的故事,开始心生向往,后来又为书中人物的身不由己红了眼眶。看苦情的故事,偶尔感同身受,大多数时间都在同现实作比较之余告诉自己并没有那般苦楚。书是黎简的避风港,是她可以发挥想象,自由自在的地方。她只管看,只管想,书不会对她评头论足,更不会用难听的话语谩骂。她仍记得中学时期翻开的一本书,里边写道:你的孩子并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由生命本身的渴望而诞生的孩子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个世界,却并非因你而来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而不是你的想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那时候的黎简关掉手电筒,在被窝里哭了一夜。早晨一家人聚在饭桌边,没人关注她红肿的眼皮。高考结束后,黎简的成绩在父母的眼中并不是很理想,或者只是一个借口。她已经用尽了全力,想努力再努力,离开锦东,离开这个家庭。刚刚摸到一本线的分数,只能在锦南上一所一般的本科。父母不同意,她进行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同父母签下了借条,并许下今后要给弟弟买房子的承诺,她终于可以揣着学费奔向山外的海洋。她不觉日后会遵从契约精神,她当时想到的只有逃,逃离这个地方,逃离一切。锦东和锦南有多远呢?很近,弟弟在锦南的中学读书,父母可以不知疲惫地每周都来看望一次。也很远,父母从未来看过她一回。这样一个女生为何要在旧城区租房子住呢?因为她囊中羞涩,她需要打工,而她打工的地方正是旧城区的一家餐馆。这样一个穷孩子怎么租得起房子呢?她大学唯一的朋友因为找了男朋友,想自由却怕搬出来住被家教严格的父母责怪,所以看起来格外乖巧的黎简成了挡箭牌。室友不仅仅分摊了房租,还支付了其它额外的费用。黎简不是不要面子,但是现实不允许她拥有这些尊严。她没有太多选择,就像外表遗传父母,生得好看,这不能选。而沉默寡言的性格注定成为他人对她的诟病,可以顺理成章地在背后议论她为“假清高”。她的朋友是个有着小虚荣心的女人,喜欢炫耀男朋友送的各种昂贵礼物,只有黎简真诚地打心底里羡慕,并且平日里如同小跟班一样逆来顺受,所以两人才能成为“朋友”。一个不希望显得那么孤单,一个需要不虚假的观众,各取所需罢了。夜里,又下起了雨。倒春寒将整个锦城塞进了冰箱冷藏室,人们失去了活力,连外边儿晃荡的狗也饿着肚子躲进了烂纸箱中。黎简从梦中惊醒,脑门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她借手机屏幕微弱的光亮摊开手掌望着掌心一条细细的痕迹陷入了沉思。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香儿是谁?为什么我会做关于她的梦,而且那般真实,就像是跑到剧场站在台前观看一般。她又回想起了前日的那个夜晚。那个夜晚没有下雨,天是干燥的,空气中还弥漫着暖意,黎简忙完餐馆的事已是深夜。旧城区的夜晚不算安全,有着醉汉,有着伺机而动的小偷,还有垃圾桶旁张牙舞爪护食的野猫。她在口袋中握紧钱包和手机后走在了那条熟悉到闭眼都能摸回家的小路上。路的两侧堆满了店家们的杂物,显得人可走的空间更加狭窄了。几盏昏黄的路灯歪斜地挂在一团乱麻似的电线下,投射着不安定的光芒。伴着幽深岔路中几声狗叫,它们时不时闪烁几下,惹得聚集的几只枯瘦飞蛾上下起舞。背后一双高跟鞋的“咚、咚”声由远及近,似乎迫切地想要靠近她。黎简警惕地回头,只见一个女人踉踉跄跄地跟在后边,看样子应该是喝了酒,身子歪歪扭扭,感觉下一秒就会摔倒。黎简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收起那些不必要的善心,快些回家。前些日子新闻上还播报着有些不法之徒装作醉酒或是不识路的女子,利用一些独行女孩儿的善心,最后就是拐卖、绑架。可心中这般告诫自己,身子却条件反射地上前搀扶住了即将摔倒的女人。黎简将女人扶到墙边站稳,稳住对方倾斜的身子。望向不远处打工的饭馆,里头还亮着灯,她逐渐放松下来,询问道:“你还好吗?”

她发觉自己的声音微微沙哑,不知是上火,还是未褪去的惧怕。“我……”女人似笑非笑,那红唇花掉了,更像是一嘴鲜血,即便这般还是难掩面容姣好。“我要死了。哈哈,我快死掉了。”

“你喝多了。”

黎简皱起了眉头,暗骂自己多管闲事。女人身子一歪,黎简见状赶忙上前抓住了那双骨瘦如柴的手。在两只手握紧的那一刻,她感到了一阵刺痛,像是刀在手心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女人突然五官扭曲,眼中含泪,想说些什么,嗓子里却只发出“咔吧咔吧”的可怖之音。黎简极力想将手抽出来,她也能感觉面前的女人同自己是一样的想法。可是一切都晚了,两只手如被强力胶粘住一般。她感觉手心一阵凉意,像是一条小蛇透过伤口钻进了自己的身体。后来她失去了意识,再次睁开眼看见的却是病床旁正在补妆的朋友。“人呢?人呢?”

黎简喘着粗气从病床上一跃而起,蹲在床榻之上满脸惊恐地望着被吓到粉扑掉地的朋友。“你干嘛!”

朋友捡起粉扑心疼地甩了几下,皱着眉头望向床上的黎简。“什么人不人的?你在说些什么呀!”

“我……在医院?”

黎简嗅到了空气中消毒水的味道,这味道对于她来说可太熟悉了。“我回家的时候就见你躺在路上,可把我吓坏了!”

朋友将真皮小包扣好,舒展眉头嘴上却是一顿说教。“你说你,赚钱就赚钱,但用不着拼了命吧?这一天天的,能不能好好吃饭!看吧,低血糖一晕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吧。要是被坏人捡走了……真是懒得教训你了。”

朋友将黎简摁回枕头,又细心地盖好被子。“过会儿我还要去酒吧,你好生休息呀。钱已经结过了,等之后你有钱了再还……”黎简顿时觉得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连声音都听得不真切,只能看见朋友的嘴一张一合,像极了缺氧的鱼儿。………………那不是幻觉,那是真实发生的,那个女人是香儿。难道梦是真的?那我会不会死?可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黎简起身打开了床头的灯,凑近望着手心中的痕迹。它不过是一条细细的疤痕,但是用指甲轻轻触碰,竟会隐隐作痛。痛。头痛,身体哪里都在痛,五脏六腑都在痛。黎简觉得上唇湿润,用手摸了摸竟是鲜血。流鼻血了,怎么会这样?这是真的?这是真的。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我已经活得够辛苦了,何必要这么折腾我!“南山书屋。”

黎简口中蹦出几个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字。她穿好拖鞋,想也没想冲出门去。再也不像以前那般生怕夜里楼道中的脚步声会惊醒睡梦中的邻居。雨越下越大,垃圾桶边淌着散发着恶臭的污水,野猫不知所踪,连小偷今日都不开工。黎简脑子像充斥着浆糊,她只知道要走出去,要找到那个地方,但是往哪儿走都没有个具体方向。身体上的疼痛让她失去了最基本的思考能力。好痛!疼痛像是触电一般袭击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像是一根闪着寒光的针穿上了半透明的坚韧鱼线,冷不丁地刺进皮肤,在倒吸一口凉气的时候,又慢吞吞地来回摩擦着你的血肉。她觉得每一次呼吸都是一种折磨,是自虐!渐渐地,疼痛蔓延到她的胃部,里头似乎有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痛,也令人作呕。踉跄一路,她丢失了拖鞋,脚底被垃圾堆旁的玻璃渣刺破,小腿肚上沾满了泥泞。终于,跌倒在一滩污水之中,脏兮兮的水刺得眼睛生疼,突然她好想哭。小时候生病,即使没有太大的痛苦,但在父母的怀中,她总是觉得脆弱、委屈,于是忍不住嚎啕大哭。后来因为弟弟的出生,她承受着小小年纪难以承受的心酸,于是她躲在被子里呜咽,生怕发出声响引来父母责怪。高二的时候,书店老爷爷去世,她独自一人躲在小树林里哭了好几个钟头。她觉得泪水早就已经流干了,所以自那以后除了打哈欠外,没流过一滴泪水。更多的时候她在忍耐,学会将因痛楚快要决堤的泪水硬生生地吞回肚子里。很久以前她不害怕死亡,甚至试着去舔舐死亡,可自从家中真心关爱自己的老人去世之后,她开始无比惧怕死亡。如果真的那般玄乎,如果这次真的就死在这里了,多久才会被发现呢?会被谁发现呢?是早起上班的人们,还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浑身脏兮兮多不体面呀。发现女儿没了,父母是会伤心,还是会觉得少了一个累赘?想到这些,她开始啜泣,可仍咬着下唇忍耐着,生怕发出声音抢了雨滴的风头。污水灌进了鼻腔,刺痛让她获得了一刻难得的清醒。她忍不住张嘴呼吸,嘴边的污水荡起阵阵涟漪,和天上滴落的雨水交缠难舍难分。原来这看上去令人作呕的污水尝起来是没有味道的……迷糊之中,她感觉雨停了。吃力地抬眼望去,只见是一把黑色的伞帮她避了冷雨。模模糊糊瞅见一抹白色的身影,在夜风中,她嗅到了从未闻过的香味,一种能令她静下心来的味道。一切如雾里探花,那般不真切,唯独一双眸子,温柔的眸子,里边盛满了……同情。我不需要同情啊,一点也不。“之安,带她回去吧。”

卿知暮转身将少女丢在雨中。“虽然是香儿造的孽,但也是我的责任。”

“少爷……她可是……。”

周之安见卿知暮渐行渐远,低头看向地上的人,最终不忍地皱着眉丢下手中的伞,又将少女从地上抱起,淋着雨紧跟在卿知暮身后。她可是人呐。开始他还惊讶于在卿知暮眼中看到了难得的温柔,现在想来对少爷而言,这个女孩子可能只等同于那些个被随手喂养的野猫野狗。人生都会存在转折点,这些转折点或喜或悲,可黎简人生的转折点却像是火车脱了轨,飞机偏离了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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