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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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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一般闪闪发光的琐碎光点落在正在歇息的几头鹿身上。

我慢慢地蹲了下来,生怕自己会惊扰了它们的宁静。

顾北辰干脆就坐了下来,他那笨重的身躯一下子就把杂草压平了。

那些棕黄色的鹿背上有着不均匀的白色斑点,尾巴下边也有点点白毛,腹部的毛色就淡了不少。

它们有些在低头吃草,有些在仰头咬着树叶,有些在无所事事地站着,有些笃定地眺望着山坡的另一头。

我悄悄地拿起了手机,悄然地把这一幕给拍了下来。

收好手机吼,我看向顾北辰。“胖子,你猜这是什么鹿?”

“梅花鹿。”

“嗯。”

“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啊,我还能分清楚驯鹿跟麋鹿呢。”我胸有成竹地扬起下巴。

正因了自己的名字有个鹿字,自己对鹿的兴趣很大,小的时候就看过很多的有关于鹿的课外书。

顾北辰点点头,可他的神情写满了怀疑:“那你看看,哪个是公鹿?”

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还真傻啊?有角的就是公鹿,没角的就是女的。”

他嘴角一勾:“难怪你的头上没角。”

我皱眉。

总觉得这话很令人不爽,可我又不觉得这话是骂人的。

就好比,你说前面蹲着的一只哈士奇很可爱,然后你的朋友说你跟那只哈士奇一样可爱,这到底该不该生气呢?如果因为他把自己比喻成狗而生气,那不就是等于承认自己不可爱了吗?

顾北辰得意地笑着。

看着他那笑容,自己既感到开心,但胸口处还是升起了一股子无名火。

我决定不再跟他搭话,默默地观看梅花鹿,这可是花钱去动物园也很难看的纯野生梅花鹿啊!

这个时候的我,以为林深时见鹿只是一个巧合。

其实,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不过是某个人的一番用心良苦而已。

很久很久的日后,我们两个隔着辽阔的海洋,隔着千万里,隔着很多的人事,几乎,我们就像列车的轨道,永远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一刻。

某个夏日,我因一场机缘再次来到这个军区。

军区的区长跟我说,这么严格把守的军区禁地,就只有一次发生过意外,就是江北一中的最后一次军训。

他这么一说,长大后的我就重拾了那年久覆尘的回忆。

区长抽着斗烟,笑眯了眼:“林鹿同志啊,那场意外,是个毛头小子给砸出来,你肯定猜不到那个毛头小子是谁,当年可胖了,真不知道他那聪明的脑瓜到底盘算什么,突然要求来军区拍摄,半夜三更还偷偷去森林里砸围墙,啧啧,真有他爷爷当年的风范啊!”

我笑着。

可区长并不知道我的内心正起了波涛汹涌的海啸。

区长用那干巴巴的手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年轻啊!你们总是认为,未来还有很长,总想着,很多事,很多人啊,就留给以后吧,以后再解决,以后,还会再重逢,就是这样的想法,你们都不知道,原来啊,青春就是这样的短暂,你们偏偏学不会珍惜。”

当他这话还没说完,我早已哽咽在喉,但,长大后的我,已经练就了遇万事仍装风平浪静的功夫了。

很多年后的我,还是躺在这杂草丛生的森林一角,仰望着上方随风摇曳的绿穹以及蔚蓝的夏空。

不过,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

以后的事,还是留待以后再提。

蹲得脚麻了,我才起身:“胖子,起来,该回去了,我好像听见那边吹哨子了,应该是要集队回校了。”

顾北辰似有不舍,并没有起身:“今晚有篝火,没那么快。”

“你就想想吧,要是正举行篝火晚会,那回到学校该几点啊?你还不如说,明天再回去。”

我走了几步,扭头一看,他还是老神在在地坐在那儿。

“胖子,你走不走?”我朝他喊了喊。

他坐的笔直,纹丝不动:“不走。”

“那我不管你了,我走啦。”

我还真的走了,真的把他一个人丢在了那儿。

本来,我还以为他只是在赌气,没多久,肯定会追上来的,未曾料,我都回到大部队了,都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这回,顾北辰算错了。

大家都在操场集队了,军官一直在吹着哨子,老师们都在检查自己班的学生是否都到了。

跑回我们班的路队,我就往温嘉欣那边站了去。

温嘉欣见我一来,就把手上的袋子往我身上放。

我一摸袋子,里面好像是个砖块的盒子。

她看了我一眼:“乞丐鸡没时间做,我直接切碎了,合着酱料炒,味道,跟白切鸡差不多。”

我打开袋子一看,里面确实是切成一块块的炒熟的酱油鸡,合上袋子,仰头一笑:“辛苦你了,对不起,我和童乐乐都没能帮上你。”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学霸,日后我绝对绝对向你看齐,学上一手厨艺,至少不会饿死自己。”

“你学不来,顶多能会泡面。”

“别这样看扁我啊!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温嘉欣淡笑:“孔子今天很忙,不说他了。”

我又打开袋子并掀开了食盒的盖子,用手抓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随后给她竖起满是酱油的大拇指:“好吃!大厨师级别哈!”

她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我吃了几口后,猛然发现少了个人:“话说,乐乐呢?”

“她吃太多,闹肚子去了。”

“厕所?”

温嘉欣点了点头。

“那她有没有去医务室拿点保济丸吃?”

“纪默一来,手里早就准备好了保济丸,还有矿泉水。”温嘉欣的蛾眉一挑:“简直就是,暖男。”

“你羡慕啊?可宫赤司也是暖男啊。”

她一笑:“哪有什么暖男渣男啊!喜欢你的,就是暖男,不喜欢你的,都是渣男。”

“确实。”

“林鹿。”

“嗯?”我嘴里咀嚼着鸡肉,疑惑地看她。

温嘉欣往右方瞟了瞟:“你们怎么一前一后回来?”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右方看去。

顾北辰站在一辆路虎车旁,正凝神捣鼓着手上的相机。

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还担心他真的会在那里坐到晚上呢。

这样也好,我就不用跑去叫他回来了。

我收回目光,继续享受美味,嘴里不忘回答温嘉欣的话:“他说,今晚有篝火晚会,想在森林里面等天黑噢。”

“真是天方夜谭,军区重地,能让我们bbq已经算很不错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就不信学校会这么放心,半夜才送我们回去。”

“嗯。”温嘉欣用身体撞了撞我:“这鸡是顾北辰打来的,你不打算给他留一口?”

我收住了准备啃咬下一块鸡肉的动作,重新那块肥嫩的鸡肉放回去:“应该没那么开车,我去去就回。”

走了几步,我又倒回来,把袋子伸到温嘉欣面前:“赶紧拿走三盒。”

“阿乐闹肚子吃不了。”

“谁说给她留的?一盒给你,一盒给宫赤司,一盒给纪默,话说秃头和老羊她们给了吗?”

“给了。赤司又不在国内,你给他留什么?”

我看着她,坏笑:“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今晚会在车队那里等你。”

温嘉欣犹豫了一会,还是伸手拿走了三盒。

“嘉欣,我以前都没听你叫过宫赤司,连名字都没有,现在,你好像直接把姓都去了。”我边助跑边对她笑嘻嘻地调戏。

她闻言,眉头微不可查地一拧。

看到她这纠结的样子,我没再继续调戏她,而是朝着那辆路虎车小跑过去。

十多辆校车的排列中,单单一辆白色的路虎停靠在一旁,十分的显眼,尤其是车子旁边那抹庞大的身躯,更是惹眼。

顾北辰本来在弄着相机,见我一来,就放下相机,清冷的眼神瞟向我:“你就不能擦嘴?”

我伸出舌头在嘴边一舔:“本来就吃着,诺,给你也尝尝。”

他瞥了一眼我手里的食盒,然后继续捣鼓相机。

“没时间,乞丐鸡做不了了,嘉欣说,这鸡是你的功劳,所以你得尝尝,你吃不吃?”我看着他那嫌弃的眼神就怒火攻心。

“你吃多点。”

“不吃拉倒。”我愤愤地把一块鸡肉塞进自己的嘴里。

但是,我没有离开,而是站在他的旁边吃,还不停地发出赞叹的话语。

不一会,顾北辰拉开车门,把相机放在司机座驾上,再重重地关上车门,转身,冷冷地看着我。

他这眼神有点骇人。

我停住嘴,准备撤人。

“林鹿。”他喊住了我。

“干嘛?你现在吃,我也不给你吃了。”

“这只鸡的所有权都在我手里,它要进谁的肚子,应该是我说了算。”

我突然觉得嘴巴好淡,咂咂嘴。

顾北辰往我靠近几步,冰冷的脸凑了过来。

就在我以为他要抢走我手上的食盒或者要继续谴责我的时候,他倏地张开了嘴,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和粉嫩的舌头。

我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就拿了一块符合他口腔尺寸的鸡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鸡肉一放进他的嘴里,他就立马合上嘴。

我竖眉:“你急什么急?差点咬到我的手了。”

这人刚才还嘴硬,现在却吃的这般猴急!

莫名,我还是对此无法生气,反倒觉得他好可爱,不自觉地就在嘴角漾起了一抹偷笑。

顾北辰咀嚼了几下,就把脸再次凑过来,嘴唇一张,露出贝齿之间的骨头。

我伸手把他轻咬着的骨头取下来,放在袋子里,手里仍然往他嘴里送去鸡肉,但嘴上一直埋怨:“胖子,你的手是用来摆设的吗?要吃干嘛自己不动手?”

他吃着鸡肉,嘴里发出不大清楚的字眼:“我,懒。”

“难怪你这么胖。”

“嗯。”他略不悦地将骨头直接吐到袋子里,不再对我张嘴。

我收回往他嘴里送鸡肉的手:“你还是别吃了,减肥。”

“嗯。”他沉下脸,拉开车门,又拿起相机来捣鼓。

我看了看他,他以为我是眼瞎还是傻子?以为我看不出来他只是把相机的照片一张一张地浏览吗?

从我过来,他就一直在弄相机,即使相机里面有上万张照片,他也早就看完了。

显然,他现在是在下逐客令。

“你继续,我走了。”我的脚转了又倒回,又转:“算了,剩下都给你,你回去吃,减肥对身体也不好。”

话毕,我直接把手上的食盒放他的相机一放,转头就跑开了。

回到路队后,大家已经在排队上车了。

童乐乐也回来,不过她明显是拉肚子拉的虚脱了,整个人蔫蔫地趴在纪默的背上。

我走上前,正要唤她。

纪默立即对我挤眉弄眼,轻声说:“她睡了。”

“哦。”

“我带她坐路虎,那车比较稳。”

“那你去吧。”我对他招招手。

纪默对我微微一笑,背着熟睡的童乐乐离去。

我看着他们好一会,才上了校车。

温嘉欣之前说,他们的爱情到了怀疑的第三阶段。

可是,他们凭什么要怀疑对方呢?毕竟,一个人是否爱你,他会表现得很明显,不会躲藏,因为,我们只对自己喜欢的事物才会特别上心啊。

假若你是无关要紧的人,我何必担心你吃多了闹肚子,还特意准备了药呢?

这时,我终于知晓了,为何童乐乐和纪默这一对青梅竹马经历了那么长的光阴还能够相爱如初。

他们之所以久处不厌,全因双方的用心和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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