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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长安脚下有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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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能被称作“人族九州第一城”自然不是浪得虚名之辈。

长安城位于中原神州的南端,背靠浩海,西临苗疆十万大山,东临殇州,天然的地理位置也造就了这里成为人族修士的聚集地。

纵观整座中原神州东西近二十万里平原皆是唐国的领土。

唐国,这个人世间第一大皇朝,自“李祖”建立唐国以来,已有两千载,

两千年里坐在龙椅上的每一代圣皇,都会为这座长安城填砖加瓦。

以至于到了现如今,这座巨城已经大到难以想象,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唐国在这座城的四个方向开了二十八个城洞,可即便如此,每天进出长安的百姓、达官贵人依然不时会把城洞塞满,排队等候进出的队伍绵延数十里。

—————————

长安城正南边的永宁门外,

排队等候进城的队伍中,一名穿着有些破落的少年,牵着一匹脏兮兮瘦马,肩头上还落着一只昏昏欲睡的红色小雀。

马匹骨骼出奇地大,只是看起来有些瘦,要不然定然是一匹可以进入军队的战马,

西风瘦马,夕阳西下,

少年牵着十两银子买下的白马,终于挤到了城门口

看着穿着铁甲,一脸严肃的军士检查包裹行李,已经饿的不行的少年,然后又联想起自己在“寻梦城”待了半年光景才双脚踏足陆地,忍不住摇头笑骂了两声。

周围和少年一样骂骂咧咧的人有很多,唐国百姓民风淳朴且彪悍,虽然这些军士腰上系着刀,但还真没几个人怕的,不过也没人敢李唐的律法就这样直接闯过去。

轮到少年的时候,军士接过他手中的通关文书仔细看了看,随后又将目光瞥向少年身后那柄有些突兀的长剑,皱了皱眉头。

“这是我家的传家宝,家父临终前...........”少年眼睛一红,加上一脸义愤填膺地表情,让人觉得像是一个有悲壮的凄惨的人生。

“剑在人在,剑毁人亡嘛.....”军士懒散的说道,像是看惯了这种场景,随口道:“这种传家宝我一天遇到几百个,小家伙进城之后剑不可背在身上,也不能随意的出鞘,明白了吗?”

少年连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面带微笑。

军士目光再次上挑,又看了眼少年牵着的白马,蹙着眉头问道:

“你这马在哪买的?”

少年从渡口远行三月有余,对这种进城的“规矩”自然是心中有数,连忙从兜里掏出几两碎银,避开视线,迅速的放在这位军士的手中,答非所问的说道:

“军爷,家道中落,就剩下这匹马相依为伴了......”

这军士假意咳嗽了两声,瞥了眼周围后,将那几两还有余温的碎银放进了兜里,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还是你小子懂规矩,一会儿进城看好你的马,莫要惊了就行。”

少年拍了拍胸脯,青涩的面容上苦笑一声,随即一巴掌重重的拍在马屁上,

“军爷你看,我这马老实的很。”

本就瘦弱的马匹,瞳孔瞪得贼大,但依旧老老实实地站在队伍里,不敢发出声音。

这匹马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时,就像见了鬼一般,这看着邋里邋遢的少年竟然长得和它十几年前的那个主人一模一样。

.......

.......

永宁门是李祖时期便建造的第一批城门,洞长且阴暗,圆拱弧形的墙壁上爬满了绿色的苔藓,像是这座古城岁月的疤痕,远处入口的另一端,在夕阳的余晖下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小洞,在迎接所有人迈入一片崭新的天地。

陆沉轻轻用手指点了点肩头的小雀,笑道:“咱们终于到长安了。”

一旁的马儿,鼻孔也跟着附和喘了一口热气,似乎有一种强行融入的感觉。

马鞍上还拖着这个少年包袱,

包袱里无非就是一些毯子被褥,几件衣裳,一把沾满灰尘的弓,还有一把刚刚放在马背上的重剑。

弓身原本是赤红色,却被这个少年用烧完的灰炭给抹成了黑色,

关于这把弓,这匹已过中年的瘦马可是见识过的,少年手中只是轻轻拉动弦,一根由灵气聚集的红色箭矢悄然而成。

有一次,他们一人一马一鸟路过一片丛林,一只比它还要大的老虎,被这个少年隔着老远,直接一箭射的头都炸没了。

自此之后,少年叫它拉屎它绝不敢撒尿。

肩头上的小雀用着特有的鸟语说道:

“少主横跨三十万里,可算到处像样的地方了。”

少年苦着脸,突然哀叹起来,

“想我堂堂蛮荒南境少主,竟然沦落到背井离乡的地步,可悲,可叹!”

“不,我们这叫养精蓄锐,老爷现如今在蛮荒受那白泽威胁,要不然肯定不会答应那如此狠辣的律令。”肩头的小雀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且我相信咱们也过不了多久,便会回到蛮荒了。”

陆沉听到这,杨了杨脑袋,幽幽道:

“我想我是不会再以这个少主身份回去了,自我离开蛮荒起,我便不再是蛮荒的一份子,我只是陆独夫与周兰的儿子,仅此而已,刚刚之所以这么说,也只不过是不吐不快罢了。”

这只跟随陆沉横跨大半个蛮荒的红色小雀,只好话锋一转,好奇地问道:

“少主......,你看这些长安的军卒,一个个拽的不得了,过个城门还要问东问西的,简直就是在浪费光阴。”

“那可不”陆沉歪了歪脑袋,“这里是人族最强大的王朝中心,住在这里的人难免心中有几分傲气,就好比那些住在大雪原上的妖族一般,而且你不觉得这里的军卒都挺客气的吗?”

“不过客气归客气,他们估计打心眼里喜欢瞧不上我们这些外来的人,我们穿的越是破烂不堪,越是穷酸,才能体现出他们长安人的高贵。住在这座城里的达官贵族,仿佛天生便是人族的主人,他们似乎认为自己只要动动嘴皮子便可以搅动人族其余八州的走向,哪怕是街头市井的百姓,谈论起家国大事来,都比其他地方要自信几分。”

一旁瘦弱嶙峋的大马似乎觉得主人说的很正确,不免昂了昂马头,鼻孔的肉体伴随着热气呼啦啦的响。

在城门口时,陆沉先是故意卖惨,将长剑放在马背上,然后又贿赂些银子,要不然像他这样带着刀剑牵着马的,一身江湖气,哪有那么容易进城。

在长安只要你过了守卫这一关,进城之后随意怎么佩戴刀剑都无所谓,

当然你要是城内的豪门贵族,也不需要看守卫的脸色,毕竟这些军卒的脸色仅限于一般人。

—————————

当初在寻梦船上闭关近三个月的光阴后,陆沉方才出了院子,

武夫休力,武道境界在船上这半年倒是毫无建树,依旧还是在二境,

但是天道修为却是已经破开原初,到了第二境,如意。

寻梦号渡船中途经过山海关,盼兮见陆沉在屋内闭关,给自己留了几坛酒后便下了船。

所谓相识一场,缘分也就这样了。

陆沉并未觉得有些遗憾,毕竟他和盼兮终归是“道”不同。

约莫又过了三月,寻梦号方才抵达中原神州的某处渡口。

自渡口下船后,陆沉告别了马广泰,韶华,玉兰,司深这些和自己在船上有过接触的人。

随后自那处仙家渡口,陆沉一路风尘仆仆,好在路途不算太远,终于在夏至刚至的时分赶到了长安。

回首望去,自斗魁城离家,也快一年了。

——————

陆沉这一路与小雀还有这匹中途买下的马匹,一路上习惯风餐露宿,许久不曾见到过灯火,所以在暮时进入长安时,他们原本以为会看到一处即将沉睡的雄城,却没想到长安的十二时辰..........

亮如白昼,

无处不彰显着“热闹”二字。

满街的灯火将路面上的青石板状照射的如一块明镜,闪闪发亮,街上行人如织,各种声音揉杂在一块儿,有的驻足在摊前,有的坐在酒肆里吹喝弹唱,甚至还有在街边搭讪女子的,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一目了然。

长安城内的男人们,在这个夏至时节,往往都会穿着素衫,既凉快又美观。素衫又分长袖和短袖,长袖的大多是读书人,袖子里藏着几本圣贤书,方便在心仪的女子面前摆弄文墨一番,而穿短袖的大多是些会拳脚的,袖子里没准儿就藏着匕首。

陆沉见一穿着青衫儒生,右手腰间配剑,左手拿着一本书籍,如一位不世出的儒家剑客,在路过一处青楼时也会驻足留步。和那些好色的男人们一起看着楼上涂抹胭脂水粉的姑娘们,可当龟奴出来拉着他们进入时,那青衫儒生摸了摸口袋后,有开始拿着书籍像模像样地离开,没有一丝要留下的意思。好似在说,读书人的事情怎能和那肮脏的银子搅合在一块。

长安女子的装束也是格外的泼辣豪放,简单点来说便是“露得多”,有女子即使隔着薄衫也能看见里面的抹胸,还有不少妇女直接将整条白花花胳膊露在外面,

可能是天气的原因,这里夏天的气温与蛮荒是不能比的,蛮荒有一片广袤的冰原和雪原,每每到了夏季,蛮荒便有专门的人去雪原上施展术法,将那里的寒风引去各地去除酷暑。

长安城内同样也有不少来自其他大州的人,他们依旧喜欢穿着本国的衣服,

有帽子上两边粘着长条的他国官员,在长安城几位军卒的带领下奔着酒楼而去,

也有蓝眼金发的西域州商人穿戴着各色玛瑙石,在街上与姑娘们跳起舞来......。

整个人族九州的风情仿佛都聚在了这座长安城,灯火亮的让人双眼迷离,声乐令人忘却忧愁,酒色让人如痴如醉。

陆沉牵着马走在宽阔的街道上,脑子里充满了对这座城的惊艳与好奇,

那四处张望的眼神像极了一位刚进城的村民。

陆沉肩头上的红色小雀也被这个五颜六色的长安吸引住了,四处端详打量着,

相比之下那匹马显得不那么拘谨,对于这种场面它在金陵城也见过,虽说和这个长安比起来有些逊色,但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马。

街上不少人见这个少年浑身穿的脏兮兮的,脸上也看不清容貌,还在想这装扮难不成是城里最近刚流行的?

少女们的身体总是带着淡淡的香味,一个个从陆沉身边走过的少女,总能让陆沉忘记这一路上走来的艰辛。

陆沉肩头的小雀,突然说道:

“少主莫要被这长安给迷惑了,这里可是会吃人的长安!”

陆沉笑道:

“你这话从哪听来的,简直就是赤裸裸地诬陷!”

小雀无奈道:

“少主,貌似这是你说的,而且还是从书上看到的,你还说人家写的真好。”

“我有说过这样的话?”陆沉皱了皱眉,指了指自己,“好吧,就算我说了,我现在收回那句话。”

小雀:“.......”

小雀:“少主,咱们接下来在长安做什么?”

陆沉笑笑道:“你猜?”

小雀摇了摇头,小声说道:

“难不成是攻陷这座城?”

陆沉肩头一抖,这只小雀被吓的连忙拍打着翅膀,

“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

小雀落在了马背上,接着又道:

“少主我最近吃的很少了……”

陆沉白了眼这只不着调的小雀,平和道:

“这里是长安,儒家的稷下学宫便在这里,我按照先生的意思,当然来这里读书了。”

小雀坐在马背上,想起了那个老头,

“那先生万一不在长安怎么办?”

陆沉摊了摊手,

“读书与先生在不在是两回事,难不成先生不在就不能读书了?”

小雀听着有些迷糊,但少主说什么都是对的,连忙谄媚道:

“少主说的真好。”

一旁的马,似乎可以听懂这只爱拍主人马屁的小雀,忍这个红色的家伙很久了!

马匹身上的毛发抖了抖,下意识地小雀连忙飞回陆沉的肩头安分起来。

陆沉对着肩头的小雀苦口婆心的说道:

“以后咱们长安要低调点。”

小雀没听明白,问道

“怎么个低调法?”

陆沉指了指街边一条匍匐在地的大黑狗:

“诺,就像它一样,夹着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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