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夜虫,顾名思义,是不可以暴露在阳光下的虫子。
从小,我就知道虫子一旦暴露在阳光下,是会被温暖蒸发干身体的水分的。阳光对于我来说,就是致命的利刃,这把利刃,师傅说,比敌人手中的剑来的还要精准犀利。
我不知道为什么师傅会这样说,明明别的小孩子都在阳光下玩的不亦乐乎。我不明白,可是师傅的眼神很坚定,不容拒绝。
从此我习惯了在夜里看我生活的这个世界,月色,人群,还有一切。
在我十岁的时候,师傅收了第二个徒弟。是个女孩子,女孩儿叫狐容。狐容说她的母亲常常被家里的大夫人叫做狐狸精,索性后来她出生的时候,大夫人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我听了之后,很动容,觉得狐容很可怜。
狐容的父亲是轩城府尹,是个大官,小小年纪,别的不懂,只是觉得狐容的父亲既然是官,那她不就是官家小姐了?
所以很羡慕她,但是更多是同情她。
后来有一天,狐容在街上被人欺负。我上去赶走了其他的人,并对她说,从此以后,我都保护你。
那是我第一次在白天出现在街上,师傅不在。我不能从客栈的窗子里看着狐容被人欺负的狼狈不堪,所以我跳了下来。然后听到有的孩子在说:
他的脸像鬼一样的白。
我救回了狐容,却开始关心自己的脸,是不是真的像鬼一样。
我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只是比别人白了些,比别人更像女孩子些而已。
后来我问狐容,我是不是看起来真的很像鬼。狐容笑的很开心,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滑稽的事情一般,后来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才说道:
“不,你是一个美人儿。”
我不喜欢这个词儿,可是狐容好像很喜欢。后来师傅不在的时候,狐容就经常在我身边转来转去,不停的叫:
美人儿,美人儿。
“我不是美人儿。”
我懊恼的反驳。
狐容只是笑笑,从此再也没有那样叫过我。
慢慢的师傅开始叫我去杀人,师傅说,那些贪官,死了都不能平息民愤。
所以那些人就不配活着,因为他们每活一天,都会消磨掉很多好人的性命。我开始对杀人感到上瘾,渐渐的,我开始喜欢这种在夜里神不知鬼不觉取走一个个贪官污吏脑袋的行当。三百六行,我不知道自己干的究竟是属于那一行。可是我很喜欢,真的。
可是后来,师傅渐渐变得神秘起来,师傅自立门户创建了以惩治贪官为己任的芙蓉们。作为第一任掌门的大弟子,我的地位也扶摇直上。我再也不用亲自去杀人了,我只要勾一个手指头,就会有人去替我杀。尽管有时候那些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必须杀掉对方。
狐容也变得神秘了,我一天到晚都见不到她。
很久的时间过去之后,我忽然听到狐容做了皇后的消息。我很恨,也很失望,因为狐容分明说过要我保护她的,却自己先变了卦。
我打算去华城找狐容问个清楚,可是就在我决定的那晚,芙蓉门内似乎有人预知了我的行动。血光漫天,我又重新尝到了杀人的滋味,可是那滋味,变得很无趣。
我毁掉了那枚师傅给的血芙蓉,师傅说那是毁不掉的,可是指间用力的时候,那枚血芙蓉应声粉身碎骨。
有一瞬间我很茫然,以为这就像我和狐容的关系那样,再坚硬不可摧,也走到了终点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