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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7章 桃源3: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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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少侠冷声道,微微蹙眉。

“没错了,就是小雪豹。”凌逸轩惊讶地端详着少年项上的赤红锁兽绳,“早就听闻冰芒的人有双形,可人可兽,今天实在是长见识了!”

倒在地上、被利剑指喉的鬼影实在不愿被两人这般无视,怒吼:“你这奸人,竟敢骗我!”

黑烟散尽,才发现他是一灰衣男子,浑身无味,是个中庸。虽发丝凌乱面黄肌瘦,但骨相生得好,能看出他原本清秀的模样。

凌逸轩连连摆手:“不,我真的决定帮你。”

少年:“我一剑就能杀了他。”

“别杀!千万别杀!我跟他是老乡,我必须帮他。”

“我凭什么信你!”男子道。

其实只要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即可,三皇子“落弦殿下”四字在晋安北也算是家喻户晓。可他现在是囚犯,自然不会随意曝光自己的身份。如今他还真是庆幸当年极少以皇子身份出巡,请来的画师也总是把他画得怪模怪样,所以七陵城外能认出他的臣民还真不多。

“光听口音就能听出来啊。”凌逸轩说出一口纯正的湘语,平舌居多,说话吊儿郎当的,尾音拉长。

“……你真是老乡?”

“不仅是你老乡,还是特别仗义、特厉害的、可以召唤寻迹犬的那种。只要能得到你妹妹一丁点遗物,哪怕只是一小簇头发,说不定也能找到她——不过,恐怕只能找到部分碎骨罢了。”

“骨上有灵,只要有骨就能请魂,碎骨也无所谓!”

“那自然好。不过,若帮你寻回了尸骨,我要你为我做两件事。”

“请讲。”

“其一,帮我们过落剑阵。我在你制造的幻境里看到的并非死域的镜像,更像是魍魉之森的景色,你必是常穿梭在两者之间,知晓如何破阵吧。”

“知道。”

“其二,给我你的名字和一滴血液,我有难时若召唤你,你现身。”

“兄弟若真能帮我寻回小妹,大恩大德没齿难忘,我给!”

“成交!”

这灰衣男子姓吴,名箫,桑水人。桑水镇位于万澜河以北,叛军北侵的必经之地。吴箫走在前方,带凌逸轩和少年去他的住所拿小妹吴笙的衣物。

路上,比凌逸轩矮半个头的少年嘲讽道:“你哪里来的灵力?”

凌逸轩等的就是他这句话,立马将双手送到少年跟前,晃了晃沉重的锁链:“雪球儿,你稍微砍一下就有了!哇,别这么看我,其实我也是刚刚想到的。从小就背过,你们冰芒有五大闻名,裂冰场、万紫泉、炽寒山、梵光塔和通天梯。其中炽寒山铸的炽寒剑可是天下闻名,可惜从不卖给外人。听闻这剑可以轻轻松松斩断吞灵锁,要不要试试?”

“我不叫雪球!”少年脸都黑了。

“那你叫什么?”

“真名不可泄露。但能告诉你我的称号,噬梦君。”

“什么梦?”

少年用剑在地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三个大字。

“看起来很厉害,但太复杂太惊悚了!还是雪球儿好听,既亲切又可爱。”

“白焰。”

“火焰的焰吗?这名儿好听,你额头上就有团冰火……你不会把真名告诉我了吧?”

“怎么可能。”白焰看向别处,他当然不会告诉这家伙白焰虽不是他的正式名字,但也算是乳名了。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凌逸轩问。

“你叫什么?”白焰高傲地问。

其实凌逸轩告诉过他一次了,果然这雪豹完全没记住。

“弄弦,你可以叫我弄弦公子,弄弦哥哥,大哥……”

他名凌逸轩,字落弦。他本就爱抚琴弄弦逗美人,十多岁就给自己取了一假名弄弦,这些年也算用惯了。

白焰不想跟他胡诌,寒声问:“你老实回答我,你说你去过冰芒,你到底在那里做了什么?”

“我跟你讲过呀,就是被寒饕救了,在万紫泉泡了个澡,看到了些小动物就回家了呀。”

“你……有没有救过……一只雪豹?”白焰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瞥向别处,似乎又怕凌逸轩撒谎,又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看。

凌逸轩挠着下巴想了半天,笑道:“虽然我很想告诉你我救过,但是……真没有呀,我当时连一只雪豹都没见着,但现在见着啦,活生生的就在眼前,说起来,不愧是冰芒人啊,简直比画册上的神仙还好看,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闭嘴!”天知道小雪豹最讨厌别人说他美!他是阳刚帅气,他才不美!

哗啦——啪嗒——

白焰忽然挥剑,动作果断,速度极快,凌逸轩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这孩子气得砍人了,忽然发现浑身轻松,这才发现吞灵锁被斩断了。

凌逸轩赶紧运气,查看内丹的情况。可是摸了半天竟然都没什么动静,只能隐隐感觉到一些微弱的灵力,他现在的功力简直不足曾经的千分之一!

原来这就是吞灵锁的后遗症,内丹损坏严重,恐怕得从头炼起了。

“噬梦君大人,借点灵力用用可好?”

-

枯树之间挂着重重风铃,黑鸟停在其上盯着来人看。

吴箫:“到了。”

叮铃叮铃,风铃接连响起,犹如坠地的玉石。黑鸟展翅高飞,停在枯树上,望着众人穿过屏障。

凌逸轩有种再度回到晋安北的错觉——忽见楼宇三四座,皆是碧瓦朱甍,配有小桥流水,杨柳依依。此刻有翩翩细雨,行人手撑纸伞,或凭或立,不一状。

可只需要借用灵力一看,就会发现美景皆为幻境,人物皆为傀儡。

“好一座世外桃源!”凌逸轩感叹。

“此地,笙儿永远都不会死去。”

“愚蠢。”白焰道。

“笙儿。”吴箫唤。

一戴笑脸面具的女子朝他缓缓走来,一袭橙色织棉长裙,灯笼袖口和群裾边缘绣有乳白花边,看着十分乖巧动人。可再仔细一看,却觉有些瘆人。面具上眼睛的位置是黑黝黝的两个窟窿,露出的颈部、手、脚踝无皮,关节僵硬,每走一步都嘎吱嘎吱地响着。

而再一观察,就会发现这座世外桃源的每个人物都是由人骨拼接而成的。

吴箫温柔地帮“妹妹”整理衣衫,道:“我和笙儿是孪生兄妹,生于桑水镇,都是普普通通的中庸。虽早年丧母,连个落脚的地儿都难得找到一个,最穷的时候只能去街上偷馒头吃,为此不少挨打。不过父亲起早贪黑、当爹当娘地抚养我们长大,也算过得平安幸福。母亲死于瘟疫,为了亲自救治重要的人,我少时学医;笙儿从小就活得自由自在,爱捕鱼采莲撑船起舞,尤爱冒险游玩,我说,等我以后赚钱了,定带她和父亲游山玩水,找一处美景安家置业。到时,就再也无人催债,无人敢轰我们走了。”八壹中文網

“哥、哥。”女子仰头看她,声音犹如干裂的弹簧,毫无音调差别,而吴箫却似乎听到了最为甜腻的蜜语,微笑着捏了捏对方小巧的手骨,继续道,“可是,都怪我太傻。”

他自责地垂头道:“我被赏金迷住了眼,参了军,把笙儿和年迈的爹留在家中,说三年后,定回来接他们。一年多,我听闻倾巢之乱,叛军必经桑水,连忙请命回家。可是已经晚了,爹不见了,傻笙儿居然被南贼扔上囚船,被流放了。据说爹被乱箭射死,笙儿恨南贼入骨,参与了当地的动乱……”

“我潜入囚船,来到这里。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是,我找不到她了。”

“我吴箫,入军以来治人四五百,却连家妹的尸骨都找不到。”

“可是就算找不到尸骨也没关系,我会用各种各样的、最精美漂亮的骨头让她重新诞生!所以我变成了死域的拾荒者,每个夜晚,我都去寻觅最适合的骨头,我不仅要重塑她,我还要重塑父亲,重塑她的朋友,重塑邻居,要再现我们曾经的世界,整个桑水镇!”

凌逸轩听得浑身微微发颤,他简直感同身受,如若他也有机会重塑晋安北,他又何尝不会去尝试呢?

而白焰显然无动于衷,他淡漠地说:“傀儡无魂。哪怕找回尸骨,顺利请魂,魂魄也仅仅会像风一样涌现,一个刹那便消失。人死不可复生,你这样也只是在自我满足而已。”

“我有我的办法!”吴箫坚定地说,“你们只需要帮我找回尸骨就好,不必多言!”

他将一橙色手绢递给凌逸轩:“家妹从小用到大的。”

-

本以为需要命令才能从白焰那儿借得灵力,没想到白焰主动给了——他将右手掌心覆上凌逸轩的后背,稍稍一个触碰,就收回,嫌弃地蹲在溪边洗手。

而凌逸轩浑身大震!

明明只是隔着布料输送灵力,明明接触的时间极短,而凌逸轩却在白焰接触他的那个刹那,瞬间感觉到了极强的压迫力——难受、窒息、炽热,但很快就头皮发麻,四肢瘫软。坤泽被乾元主动触碰的刺激还是太过强烈了!

明明白焰的手掌已然离开,而他强如湍流的灵力还在凌逸轩的体内翻滚,每到一处,那里就变得酥麻。他背对白焰,张口无声喘息,心跳迅速,用手背擦掉脸颊上的薄汗。

心想:反应这么强烈说明这大腿没抱错。

不过,以后除了让他帮忙除味、借灵力外还是少让他主动触碰自己,太刺激了,老年人受不了……

白焰还在认真洗手。

已经恢复过来的凌逸轩摇摇头,放心好了,这小洁癖才不会主动碰呢!

凌逸轩从腰间拿出自己唯一的财产:一竹叶锦囊,其中装有皇姐的碎骨和一小节裙摆。一蒲包,其中有碎布绷带、草药、箭头、匕首。一浅棕色布袋,其中有一小叠宣纸。

咬破手指,撕下一张,掷于空中,在纸上书写灵兽之名。

刹那间,宣纸闪现莹莹光亮,一只活蹦乱跳的寻迹犬出现在两人跟前,这犬浑体褐棕,腿脚瘦长,踝部绕灰环,短尾连连摇晃,激动地围着太长时间没见的凌逸轩来回奔跑。

凌逸轩蹲在它跟前,抚摸他的脑袋:“好久不见啦,有没有想我呀?”

“想死本犬了,殿下虽然黑了点,还是俊俏!”

“乖、乖!这次有个小任务,嗅嗅这张手帕,去找它的主人。完成得好捉山鸡给你吃啊。”

“山鸡!”舌头伸得老长,尾巴摇摇摇,“这就去!”

寻迹犬跑在前头,两人跟在后面。

本以为灵迹犬会带两人翻山越岭,需要打败群群鬼怪,直捣老巢才能找回碎骨。

只是没想到,灵迹犬居然带着两人跑到“桃源”外围的重重风铃处,便乖乖坐下,激动道:“本犬想吃肥肥的鸡腿!”

“尸骨埋在土里?”凌逸轩问。

灵迹犬摇头,仰头朝上望去。

它的头顶,是环绕在枯树之间的丝线,丝线上挂着重重叠叠的风铃,成百的黑鸟停在丝线之上盯着两人,时不时扑腾一下翅膀。

凌逸轩忽然敲了敲脑门,黑鸟!

当初他在落剑阵观察的时候,本来得出了只有死物才能过阵的结论,结果看到一群黑鸟穿阵而过。如果他的结论没有错的话,这就说明——

“这些黑鸟是死物。”白焰道。

“难道,骨头就在它们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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