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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 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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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来社会上议论得沸沸扬扬的那位晏河清,说心里话,其实左向庭是不怎么看得上的。

不过相比起那些没甚本事还夸夸其谈的家伙们,左向庭很显然是处于另一个层次。

他有货真价实的学识,而且还亲眼见识过西方的先进水平,虽然为人的性格有些古板不讨喜,但在他的专业领域,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权威。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这个小老头的古怪脾气——左向庭为人向来爱憎分明,他会毫不留情地指着当事人的鼻子讥讽,无论这人官职多大地位多高,他都照怼不误;也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就对一个陌生人大加赞赏,把人夸到天上有地下无之后,过两天又因为另一件事把此人从头批到脚。

而且他嘲讽的语言还非常有水平,极尽尖酸挖苦之意,关键还说得句句在理,听得人简直要为他拍案叫绝。

因此,文春秋在翻开这周一的《东方京报》、看到晏河清发表的那篇《生不逢时》后,他一边乐一边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他的这位老友——玄华后继有人呐!

他把这篇文章也给左向庭看了。

没想到,这一回左向庭却意外地给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看来晏河清的性格确实是对了他的胃口:“不错。骂得好!这帮穷酸书生就该骂,狠狠骂!”

他冷笑一声:“不是读了几本书、识得几个大字就配叫‘文人’的,天底下最闹腾的就是这群半瓶子咣当的家伙们,自个儿没甚本事,指点别人倒是在行。若别人照做了,成了,那就是他们的功劳,跳的比谁都高;败了,那他们倒是销声匿迹了——反正终究不过是费点儿唾沫星子的功夫。更有甚者,道德败坏,心思龌龊,还巴不得在旁边拍手看个乐呵呢!”八壹中文網

文春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真是,难得见玄华你这么激动啊。那关于我之前想请晏河清来学校做演讲的提议,你觉得如何?”

左向庭沉默片刻,倒也没有把话说死:“先见到人再说吧,他最近正处在风口浪尖上,恐怕不会想露面的。”

他瞥了一眼正笑呵呵望着自己的文春秋,哼笑道:“而且我看校长您这意思,恐怕,不只是想请人家做个演讲吧?”

文春秋一本正经道:“还是玄华你了解我。”

他的确有想过,如果晏河清真的如外界许多人猜测的那样,留洋归来、并且接受过高等教育,那或许,他甚至可以以校长的身份,下聘书请晏河清来京洛大学任教。

都说文以载道,文春秋能从晏河清笔下的文章中看出来,此人的思想和格局,远比这个时代的一般读书人要大得多——

比如,在《众生渡》的一些零碎片段中,晏河清就曾借一位名叫“胭脂”的姑娘之口,说出他对未来国家之期望:

愿有朝一日,社会文明开化,孩子们能够不分性别地坐在学校里,共同接受教育;

愿有朝一日,民族独立,国家强盛,举世尊重,国内再无兵祸纷争。

愿有朝一日,人间风雨不再,从此海晏河清,天下太平。

文春秋当时就想,就好像晏河清曾亲眼见过这样的盛世一样。

否则,在这个人人都颓唐绝望的黑暗年代,为何他的文字,总能带给人一种光明的力量?

明明《众生渡》书写的是几个勾栏女子如此悲惨的命运,但文春秋却硬生生从中看到了希望。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来自文中人物永不逆来顺受的精神,还是来自作者本人对这个国家接下来的命运,始终抱有的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但并不妨碍他对晏河清这个人产生好感——

活了几十年,文春秋早就过了毛头小子一腔热血的时候。

甚至在某些方面,他都已经被打磨得相当圆滑。

但当他在看到这片仿佛无可救药的国度上,仍有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在为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而前赴后继时,还是依然会为之深深动容。

因此,在离开左向庭的办公室后,文春秋立刻就回到办公室内,写了一封信寄给《东方京报》的报社,希望他们转交给晏河清。

他在信中恳切地表达了自己对乔镜作品的欣赏,以及想要和对方面谈的迫切希望,哪怕只是私底下见一面也没有关系——以文春秋的身份和年纪,能以这样一副口吻对小辈说话,着实不易。

连许晓明在看到信封上的寄信人名字时,都惊讶的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他坐在座位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立马把这件事告诉了在报社的许维新。

没想到,正当他汇报的时候,一听到文春秋的名字,整个报社的人立马都呼啦一下围了过来:

“信呢?我看看……乖乖,还真是文校长啊!”

“了不得啊,真是了不得啊。”

“我一远房亲戚家的儿子今年就上了京洛大学,说是开学那么久了,连校长一面都没见到,没想到文春秋先生竟然会亲自给咱们报社写信……”

很多和许晓明同为编辑的报社成员都不禁对这位“关系户”报以羡慕嫉妒的眼神,但是没办法,人家有个好舅舅,能从茫茫人海中慧眼识金,这本事,旁人就算羡慕都羡慕不来。

许维新用力咳嗽了两声,众人这才醒悟过来,这可是在总编面前啊!

人群一哄而散,许晓明长吁一口气,抬头望向他:“怎么办,许总编?”

之前许维新特意嘱咐过他,上班时间要称呼职位,许晓明记住了。

许维新盯着手中的信封,想到乔镜学生的身份,不由得有些好笑——

若是文校长知道了他迫切想见一面、甚至还打算邀请来学校任教的晏河清本人,现在就正在京洛大学念书,恐怕会直接惊掉眼珠子吧?

许晓明当天就带着这封信去了乔镜的住所。

但令他疑惑的是,自己站在门外敲了半天院门都没人来开,他等了一会儿,里面也没有传出任何动静。

难道是出门了?

许晓明是知道胭脂的,每次他来找乔镜,她或者景星阑总有一个人在家,很少有三个人全出去的情况,所以这次他才会觉得奇怪。

他想了想,把信从院门的门缝底下塞了进去,这样主人只要一回来就能看到了。

其实乔镜今天和胭脂一起出门也不为别的,马上又要到学期末了,课业繁重,再加上每天写稿子都要费不少墨水,他得上街去买点儿文具,顺便帮胭脂也带一些大字描红之类的本子。

景星阑照旧早早出门不见了人影,乔镜临走时看到胭脂期盼的眼神,到底是没好意思让她一个人看家。

至于008……

它不算人,不好意思。

他们去买了墨水和纸笔,乔镜还给胭脂又买了一身新衣服,虽然只是一件便宜的成衣,料子在见惯了21世纪大牌衣裳的乔镜看来也实在不怎么样,但女孩还是高兴得小脸通红,捧着那套衣服爱不释手。

直到他们走累了,在街边的面馆坐下吃午饭,胭脂害怕弄脏了衣服,这才小心地将它用布包起来,还漂漂亮亮地打上了一个蝴蝶结。

乔镜默默地点了两碗面。

按理说,跟女孩子一起出门,以他的脸皮估计全程都恨不得当个聋哑人。但是胭脂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而且还过惯了苦日子,虽然性子看似倔强,实际上却是个会对在意人十分小心翼翼、甚至是不由自主讨好的性格,平时无论是说话和做事都懂事的让人心疼。

因此,他和景星阑两个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都挺宠她的。

乔镜看着她盯着布包还恋恋不舍的模样,叹气道:“反正已经送你了,什么时候看都不迟,先吃饭吧。”

胭脂这才收回视线,点点头,拿起了筷子。

她吃饭很猛,大概是从小饿惯了,乔镜还没动几口,胭脂就已经大半碗下肚,碗里都快见底了。

“先生,”她很快就吃饱了,放下筷子,一抹嘴巴,期待地看着乔镜,“咱们别这么早回去吧?我还想在街上呆一会儿。”

知道乔镜不想逛街,说完这句话后,胭脂还立马补充道:“就坐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乔镜稍一思索就明白她想干什么了:“你又想听故事了?”

胭脂眼睛亮闪闪地点头:“嗯!”

乔镜有很多脑洞,真正被他写出来的,不过是其中的十分甚至是百分之一。胭脂虽然觉得先生无论写什么都好看,但比起那种读了之后会让人胸口堵堵的严肃现实题材,她还是更喜欢听那些天马行空的幻想故事。

“……好吧,让我想想。”

在讲故事的时候,乔镜从来不会词穷。

因为最初写文的时候,因为键盘用的不对,乔镜还得过一段时间的腱鞘炎。为了保证更新,他被迫练出了用语音码字的本事,不过在手好之后乔镜立马更换了键盘,腱鞘炎就基本没有再复发过了。

他盯着街对面那家卖蜡烛的铺子,思考了一会儿,脑子里便大概有了个构思。

“因为是白天,”他很微小地勾了一下唇,看着胭脂满心期待的模样,心中难得升起了一丝逗趣的想法,“那就讲一个恐怖故事吧。名字的话,就叫《红烛》,怎么样?”

胭脂:“…………”

“——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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