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中午,他一个人面前摆了一桌子菜。
十多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那顿饭的情形,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一顿午饭可以有这样的排场。
吃过饭,他小心翼翼得走出餐厅,想去厨房问问那些剩下的糕点他能不能带回去一点。
陆奚穿过长长的走廊,目光掠过房间里华丽的装饰和摆设。
“怀琤的情况,很糟糕,他的心脏已经达到了最大的负荷······”
一个房间里传出男人的声音。
“够了,从他出生起,所有的医生都和我说,他活不过七岁,这么多年,劝我放弃的还少吗?这些话我都听够了,我命不好,我可以认,可怀琤还那么小,为什么要让他受苦。”叶清漪的声音从紧闭的大门里传出来。“我现在就想知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是亲兄弟,成功的机会是不是会大些。”
陆奚停下了脚步。
“人类心脏移植这种手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过成功的例子。即使在动物实验中,器官移植只有同卵双生的案例中获得过成功。你考虑好了吗?”
“你觉得我还有选择吗?我现在只有赌,若赌输了,大不了······大不了······”她仿佛脱力一般声音骤然变小,“我便随怀琤一起走。”
“那好,我今天会将手术准备好。”
人没有了心脏会怎么样呢?他想起了书里看到的比干的故事,只有一个结果,便是死去。
他退后了两步,跑起来。他只是觉得,总要回去,再见娘亲一面。只是他并没有跑几步,便被屋子里的佣人给逮住了。
叶清漪走回餐厅的时候,看见陆奚背对着她坐在餐桌上,望着外面的天空。一个小小的背影。
听到动静,他回过头来,对着她笑。他瘦的有些营养不良,却生得高,显得比真实的年岁要年长一些,初初已经有些少年郎的模样了。
陆奚看着她用手抚过他的头顶,看上去那么美丽,又温柔的女人,要的,原来是他的心脏啊。他抬起脸,依旧是天真无害的笑容。
叶清漪告诉他,明天输完血,他就可以走了。
接着,他就被关到了后院一个杂物间里。
天渐渐黑下来。
杂物间里的地面,又冷又硬,四周是一片漆黑,唯一的一点光,从高处的窗户渗下来,他站起来摸索着,找到了一盒火柴······
“妈妈,我很喜欢今天那个哥哥。”怀琤往被子里缩了缩,“明天还能看到他吗?”
“嗯。”叶清漪帮他掖好了被子:“睡吧。”
这一晚,叶清漪睡得并不踏实,半夜听见门外的脚步声,她披着衣服起床,却见外面的佣人丫鬟都乱做了一团,呼喊着着火了。
她心下一惊,顾不得别的往后院的杂物间走去。起火的果然是那个杂物间。
“那个男孩子呢?”她焦急得拉住拎着水桶忙着去接水的管家。
管家摇了摇头:“不知道,找不到了。”
陆奚一瘸一拐得往家里跑,刚才从窗户里翻出来的时候,摔在了外面的花坛里,刺人的蔷薇划破了他的手肘。
东方的天空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他才走回家,他伸出手推开门,那扇破旧的老门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吱嘎——”
“娘。”他小心翼翼得喊了一声。
没有半点回应。
娘亲躺在床上,没有一丝动静,拂晓的阳光从窗户里打进来,映在她的脸上,空气依旧是凉的。
“娘,天亮了。”他说。
可是,娘亲依旧没有醒来。
他将花棚里偷来的那朵玫瑰放在她冰冷的手里,趴在床边,却并没有哭。那天是大年初一,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片喜庆热闹的氛围。只是,他知道,团圆这个词,今后,再也不会属于他了。
“你有听见我和你说话吗?”夏知白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他的思绪被从十多年前那个寒冷的早上拉回了现实:“再过两天吧,我来买票。”
“好,那我得准备一下了。那我等会儿出去顺便去买些北平的特产带回去。”
“嗯,你看着买吧。”他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
夏知白出门先搭着黄包车去白梦洲住的公寓,她和拉黄包车的老巩已经熟识了,老巩腿脚快,乘黄包车风哗哗得从两耳朵边吹过。
夏知白上了楼,想将衣服带给她,却在门外看到了一双男人的皮鞋。她抬起的想敲门的手顿了一下,正当她犹豫的时候,门却自个儿开了,一个穿着衬衫的年轻男子,一件西装搭在手臂上。
看着夏知白一脸的惊讶,他握拳咳嗽了两声,绕过了她,往楼下走去。
“他······是谁?”夏知白走进去。
白梦洲手里把玩着一个茶杯,正看着上面的花纹出神:“虞书澈。”
“虞书澈?是虞书峣的哥哥?”夏知白回过头,那人的影子却已经消失在楼梯转角。
“嗯。”她慵懒得伸了个懒腰,斜倚在沙发上,薄薄的丝质睡衣勾勒出身体的曲线,显得风情万种。
夏知白听虞书峣说过,他哥和白梦洲有过一段,但是因为家里不同意就将他哥送去了国外,现在,是旧情复燃了?
“你们又在一起了?”
她笑了笑,俯下身,捞起了茶几上的火机,点了根烟。
“这些对身体不好。”夏知白劝她。
“我又不要长命百岁。”她两根手指夹着香烟抖了抖烟灰,烟雾从她嘴里吐出来,缭绕着往上升腾。金色的阳光透过绿窗帘的缝隙撒在她身上,构成一副巴洛克式油画,华丽,萎靡,妖冶。
夏知白将衣服留下便坐着黄包车离开了,她脑海里一直浮现的是那枚青白玉佩,白梦洲,虞书峣,虞书澈,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未来究竟会如何发展呢?她无法预测,但她晓得,时间终会揭露一切。
回去的时候她看了看手表,下午四点半,这个时候去清华大学,正好可以看到清华的学生打篮球,这是她在这个时代可以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娱乐项目之一,毕竟,不管球技怎么样,小鲜肉们还是很养眼的。
陆怀瑾和他协和医院的同僚,也是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漫步在清华园,商量着带学生去沈阳的事情。
之前那次酒会,金羡东邀请他们从几所大学里选一支学生代表团来沈阳,与日本医生做技术交流。塘沽协定之后,虽然日本人心里打的什么主意,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还是有不少乐观分子觉得之后将不会再有战争。
去还是不去,一时有些难以抉择。
“东洋医学较之国内,确实领先,但背后又有多少其他的目的,却也不敢揣测,我阅历尚不足,此事还是您决定吧。”陆怀瑾说。
“你的顾虑也有道理,那索性果断时间再说吧。”同僚最后决定还是让时间帮他们做选择,“我还是带你在清华园里转转吧。”
陆怀瑾默认了他的提议。走着走着,便跟着到了篮球场,那里聚集了不少学生。
“下午四点以后,全校各处寝室,自修室,图书馆便会关闭,使学生到户外运动场,从事运动。”他解释道,忽然狡黠一笑。“而且,清华的男生们也乐意打篮球,你看,球场上多少女学生看着他们。”
陆怀瑾看过去,篮球场边确实有不少姑娘,同时,几乎是一眼,他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你看什么呢?”背后一个声音想起来。
“篮球啊······”夏知白头也不回得说。“帅哥,小鲜肉。”
她看得正尽兴,被一只手从人群里拉了出来。回过头,竟然是陆怀瑾。
“你说什么?”
“啧啧啧。”夏知白看了他一眼,又看向球场,笑着说,“瞧瞧人家的肌肉,你有空也练练,女孩子不喜欢白斩鸡的。”
陆怀瑾大概理解了一点她的意思,脸瞬间有点黑。
她灰溜溜得被他提溜到了车上。
“我开玩笑的。”察觉到周围气场的变化,夏知白认怂。
没想到他却低头扑哧一下笑出来,他扯了扯领带,俯身与她拉近了距离:“其实,我倒也不生气,或许,你可以亲自验个货······”
夏知白看着他的锁骨,咽了口口水,他这是色/诱吗?
突然,她的脑袋被陆怀瑾粗暴得按回了车里:“回家。”
砰一下,门被关上。他在车窗外面得意得朝她一笑。
“你的车门差点就甩在我的脸上了!”夏知白哼哼唧唧了一路,十分生气。
车开到家门口的时候,她远远的透过车窗便看到一个穿着中山装的少年站在他们门口。
停下车,夏知白率先打开门下来,走近了她惊讶得发现这少年不是别人,竟然是温以恪。
温以恪看到她也愣了一下,一时有些手足无措:“老……老师?”
几年不见,他就想一根抽了条的竹子,一蹦比夏知白还高一个头,而夏知白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他啃波板糖的时候。
“你怎么也来北平了?”
“我来读书,因为父亲希望我可以考北京的大学,所以让我中学这段时间先到这里来熟悉环境,老师,你怎么在这儿?”温以恪有些拘谨得开口,他打量了一番陆怀瑾,“老师您是结婚了吗?”
“嗯······对,他是我先生。”夏知白吞吞吐吐得,只想着转移话题,“对了,我看你一直在这儿打转,是来找什么人吗?”
“噢,我找陆怀月,老师您住在这里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怀月?你找她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不小心摔坏了她的照相机······现在已经修好了想还给她。”他捧了一个黑色的照相机说。
陆怀瑾接过他手里的照相机:“我是她哥,等她回来我帮你拿给她就好了。”
“什么?”他有些猝不及防得抬起头,马上又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不妥,忙答应道:“噢,好的,那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