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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19、棺材里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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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月挂在夜空之中,像是涂满了荧光的月饼,余知乐开始想家了。

刚站起身,蝙蝠纷纷齐飞,它们从四周的林子里窜出来,像是突然倒转的喷射器,接连撞击着余知乐的身体,他没用手护着自己的脸蛋,死死抓着甄释,生怕对方掉下去。

蝙蝠飞向城堡,宛如发射的子弹,朝着城堡所有的墙壁窗户射击,撞在墙面和玻璃上,纷纷碎成面团,掉落在地,只留下一片片的血迹,湿黏地贴合在上面。

那场面蔚为壮观。

等万籁俱静,路子男站起身,吃惊的指着余知乐:“余知乐你——”

他脸上手背、胳膊全部被蝙蝠的爪子划伤了。

如果他不用手去抓着甄释,其实可以护着自己的脸,不至于受这样的伤。

甄释从他后背跳下来,看了他好久好久蹦出一句:“笨蛋。”

路子男狠狠敲了甄释一下:“没良心的东西!”

“看来时间越来越紧迫了。”

“要是没完成任务,我们会不会被蝙蝠活剥了?”

路子男的话让余知乐心里一哆嗦。

淦!那场面不要太惨烈!

紧接着,余知乐听见四处传来阵阵呼喊声:“大祭司!您在哪儿?”

是小镇的村民,竟然冒着被僵尸和吸血鬼袭击的危险出来寻找海默大祭司了。

他们回到城堡的时候,老蚊子正揉着眼睛迷蒙地瞅着他们几个:“你们去哪儿了?”

此时余知乐是羡慕这个死胖子的。

那颗等待躺赢的心啊,竟如此的宁静——

这一次,余知乐又听见了锁链的声音。

“在二楼!”

他们跑上二楼,余知乐看见穿着一条白色睡裙的莫尔小姐缓缓地往前走着。

脚踝绑着的锁链伸出来,一直延伸到一楼。

余知乐走上前,叫住了莫尔:“海默大祭司。”

老蚊子吃了一惊:“你喊错人了吧?她是莫尔小姐,坎贝尔伯爵的未婚妻,她是女的——”

“莫尔小姐。”转过身,静静地看着余知乐,张开了嘴巴,他的嗓音根本不是一个女孩的,而是货真价实的男人声线:“你已经知道了。”

路子男举枪朝着锁链连射两发子弹,子弹打断了锁链,现在的海默没有锁链束缚已经自由了。

“坎贝尔伯爵为了复仇所以把你关在城堡里,我们是来救你的,跟我们走吧。”余知乐向海默大祭司伸出了手。

但这位漂亮的、柔静的男人并未去接,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在这里受尽苦难,他囚禁你,鞭打你,还强`暴你,这都是你愿意的?”

余知乐不明白这人的脑回路,是不是活得太久脑子都锈死了啊?

海默淡淡的说道:“我杀了他的未婚妻,我需要赎罪。”

那双碧绿的眸子垂下来,带着一丝丝的哀戚,让人看了心生怜爱。

“你为什么要杀她?”

海默闭紧嘴巴,一言不发,碧绿的双眼仿若湖泊荡漾一般,有一片涟漪缓缓划过。

“如果你真的想要留在这里,为什么要给我求救的纸条!”余知乐说着,大步走过去,一把撸开海默的胳膊,露出那个被绑了绷带的胳膊,“这条胳膊不是被玻璃碎渣划破的吗?一楼铁门里,被关在棺材里的人不就是你吗?”

海默别开脸,面上露出痛苦不堪的神色,他一只手捂着另一个胳膊,依旧一言不发。

余知乐追问道:“明天就是你和伯爵的婚礼了,你难道想以女人的身份和他结婚吗?”

他没有回答,捏紧了受伤的胳膊,因为太过用力血渗透了出来。

“你想嫁给一个恨你的人?”

余知乐的话如同雷击,狠狠地砸中了海默,让他清瘦的身子颤了一下。

他知道大祭司动摇了。

路子男觉得自己快被这种无言的沉默逼疯了,推开余知乐,猛烈摇着大祭司:“你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你说啊!”

余知乐深吸一口气,相比于激动的路子男他平静很多:“大祭司,现在全镇的人都在找你,他们急切的希望你回到他们身边,你不想再守护他们了吗?”

海默骤然抬起脸,原本失去活力的眸子迸发出亮光:“他们,都在等我——”

老蚊子急得直跺脚,他把两人拉过来,悄声道:“你俩别没事儿找事儿了!现如今主角npc结婚就是he啊!你俩把海默从坎贝尔身边带走干嘛啊?!拆cp吗?卧槽,你俩不会是b团的尖细吧!”

“我总觉得——”余知乐还想解释点什么,被老蚊子打住了,“大哥!你别坑队友了!”

路子男犹豫地开口:“我也觉得——”

“我不要你俩觉得!我要我觉得!大哥大姐!我不能再输了!”老蚊子都快急哭了,“我已经连输四场了,再输一次就没机会了!”

老蚊子转而来到海默跟前,双手放在对方的肩头,郑重说道:“你和坎贝尔伯爵很配,在一起吧,一定会幸福的。”

“幸福?”海默茫然地望着老蚊子,眼睛里飘荡着虚无缥缈的希望,影影绰绰,并不真切。

“放开他!”

一声暴喝,一个五指长满长指甲的手狠直奔老蚊子过来,幸好路子男反应迅速,用枪一挡,躲开了。

老蚊子趁机躲到了墙垛子后头。

坎贝尔伯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海默的身后,长指甲收了回去,胳膊一绕,把海默搂进了怀里,开口道:“亲爱的,吓坏了吧?”

明明是一句关心的体己话,可听起来却不带一分一毫的温度,甚至还有点冷酷,与其说是恋人间的问候,不说是仇人的恐吓。

“你别想再强迫他!”

路子男本就正义感爆棚,举起枪对着坎贝尔连发数颗子弹,坎贝尔伯爵却像是开了八倍速似的,单手迅捷的全部接住。

这个手速让当场所有人震惊不已。

如果老妈有这个手速,双十一就不会抢不到特价商品了吧?

那一瞬间,他突然想起了这个。

优雅地摊开手,掌心里的子弹壳宛如米粒似的一个个掉出去,噼里啪啦的砸在地面,蹦豆一般。

“亲爱的,我有强迫你吗?”

坎贝尔俯身,嘴唇轻轻撩过海默的耳际,像是在咬耳朵,让旁人看了面红耳赤。

其实他也没做什么,但他们这些观众却仿佛偷窥了皇帝和后妃的宫闱密情,禁不住的脸红。

海默咬紧了下唇,羞辱又愤怒,但也无可奈何,他压下所有的委屈和不甘,推出来一句:“是我自愿的。”

坎贝尔狭长的眼睛,细细地横扫着眼前的大祭司,把他的种种情绪尽收眼底,似是很享受的咧嘴一笑,甚是满意:“宝贝儿,你受委屈了,我们回房聊吧。”

他的话没让海默放松下来,反而让对方身体开始轻颤,余知乐看得明白,高声喝道:“他真的是自愿的吗!伯爵!”

坎贝尔的视线越过余知乐,瞪着甄释说道:“公爵!我提醒过你,看好你的小猫!既然猫不听话,我就先教训主人了!”

五指一张,再次放出细长如刀刃一般的指甲,直奔甄释而来。

现在甄释受着重伤,肯定是招架不住的,余知乐想到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僵尸,不死之身,应该可以挡一挡,冲到甄释前面,露出獠牙,一口咬在了坎贝尔的肩头。

坎贝尔大怒,五指全部插`在了余知乐的后背上,指甲穿透他的胸口,把他像是串在铁签子上的肉一样,高高举起。

卧槽!这就是吸血鬼的举高高吗!

后知后觉的他这才感到胸口有五个窟窿在疼,刚要叫出声,甄释不顾伤势,张开羽翼,飞过去把余知乐拽了下来。

甄释抱着他稳稳落地,他第一次在甄释的脸上看到了焦急这样的表情。

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后背前胸穿个透,张嘴第一句就是:“卧槽!透心凉!”

差点把甄释气笑了。

路子男开枪猛击坎贝尔,连发五枪,竟然一枪没中。

很明显,坎贝尔的闪避技能提高了,快得眼睛都跟不上。

一旁的老蚊子早就找好地方躲了起来,肥硕的身躯挤在墙围后头,肥肉跟着他的恐惧在有频率的抖动。

坎贝尔正要挥手去击杀路子男,被海默一把抱住了胳膊:“求你,放过无辜的人。”

低头凝视着海默,看他的褐色假发已经掉了,露出原本的奶白色卷发,发丝微微颤动,竟如此脆弱。

长长的睫毛如同被雨水拍打的嫩叶,不堪一击。

“强悍万能的大祭司么——”他冷哼一声,抱起海默,踹开卧室门,走了进去。

哐一声!

房门关上,世界安静。

几个人面面相看,皆是无语。

“结束了?”

余知乐突然想起每一部童话的结尾。

最后王子和公主俩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我要是有了仇人,也一定这么玩,似乎挺有意思的。”甄释的话吸引了三个人的注意力,让他们三观震碎。

有意思你妹啊!

他们几个赶紧与甄释拉开安全距离。

“几位,看来你们是不适宜居住在城堡里了。”

女管家纳莎夫人突然出现,跟幽灵一样,吓得余知乐一激灵,随后几个人被扫地出门。

“没想到他们的大祭司是个女装大佬。”老蚊子嘀咕道。

“你可以和他切磋一下,也许他也喜欢丝袜呢。”

“……”

余知乐看见路子男还抱着那堆从各个房间搜刮来的书籍和笔记本,接着,一个看起来相当陈旧的小本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拿过来随手翻开,原来是一本日记,首页第一句是用歪歪扭扭的儿童字体写的——我在玫瑰园中遇见你,一见倾心。

“谁家小崽子早恋啊?”他刚要把笔记本扔回去,突然想到,“哎?咱这儿哪有玫瑰园?”

老蚊子说道:“白祭司院的后`庭种的都是玫瑰,整个寂静谷只有这里有。”

“走,看看去。”

又是一宿不眠夜,当他们来到白祭司院的时候,天已经放亮了。

冬季的玫瑰园,只有干枯的树枝,哪有盛放的玫瑰?

枝叶蔫头巴脑的,枯叶死死黏在枝头,像是在垂死挣扎,可又耐不住寒风而瑟瑟发抖。

“如果说坎贝尔是三百年前成为吸血鬼的,那他为什么在一年前才开始报仇?”

余知乐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吧。”

“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

疑团在他们之间缓缓的展开,刚露出一点尾巴,却又狡猾地缩了回去。

清早的白祭司院一个人都没有,他们很顺利的进入了祭司院里,开始分头寻找线索。

余知乐顺着楼梯来到了地下室,那里阴暗又潮湿,散发出阵阵霉味。

这种地方肯定很少有人光顾吧。

一具古老的棺材赫然出现在眼前,吓了他一跳,拍拍扑腾扑腾的小心脏,余知乐小心走过去,棺材很陈旧,漆掉的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盖子是打开的,他往里面探了下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只有几束干枯的玫瑰躺在棺材底部,他伸手捞出来,没成想花朵头一歪,掉在地上碎得粉碎。

他又往里面看了看,除了玫瑰一无所有,奇怪的是,这些玫瑰花好像不是同一时期放进来的,有的已经风干,有的腐烂成泥,还有的竟依然新鲜。

怎么回事?难道有人还惦念着棺材的主人,经常来探望?

棺材盖上的封印图案引起了他的注意,而那个封印一看就已经很古老了,它深深的刻入了木头里,已经与棺材盖一同腐朽。

而在封印中间有一些血渍,他用手捻起一点,发现血渍比起封印来说要新很多,如果封印有上百年了,那么血渍绝对不会超过一年。

等一下!

他不是法医,也没有相关方面的经验,为什么会对血迹鉴定这么熟悉?

可能是灵光乍现,突然开了天眼吧,只能如此自圆其说。

端详了封印好半天,他猜测应该是有人用血解开了封印,把棺材里的人放了出来。

谁会干这种事?

他正想着,突然响起了钟声,整整13下。

来到这里三天了,他愣是没听到白祭司院响过一下钟,难道钟只在特定日子才发声?

心里困惑着呢,老蚊子连滚带爬地从楼上跑下来,激动的喊道:“婚礼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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