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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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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宝海星挂件

切,就这?

贾西轻蔑之情溢于言表:这人怎么会因为一条报道遭到网络酸民的议论和欺凌就从楼上跳下去了呢?实在不是个好记者,一个好记者应该撒谎成性。无论撒多大的谎都要脸不变色心不跳。一个好记者应该用如刀之笔弄死别人,而非把自己害死。

“这件事我知道。”瑞斯塔在走出报社大楼的时候对贾西说,“前一段时间网上热点资讯就是这个。”

“什么事呀?”贾西实在是没心情继续查证下去,就稀里糊涂地敷衍着。

“就是目前的案子。”瑞斯塔说:“先是格蕾斯披露这家人控制完全健康的女儿敛财,然后格蕾斯被网络酸民欺负……怎么看怎么有点巧合的样子。”

“你是说这家人收买网民欺凌格蕾斯?”

“我怎么不能说?难道这个时代没有在网上吃过亏的人吗?”

“也就是猜测而已,在没有看到当事人之前一切都不好说。”

贾西一定要去当事人家看看,但瑞斯塔觉得还是先找白桦通一通气:虽然私人侦探的破案率星都警方比不上,但官方手握的资源比私人侦探多了不是一点半点,特别是搜查证和协助调查证这几样便利,更是私人侦探们巴结官方的理由。

贾西自然反对他的做法,但瑞斯塔表示这个案子很麻烦,白桦不仅仅无利可图还随时有面对茉莉的怒火的危险。贾西一听欣然答应。

于是两人兵分两路,瑞斯塔去找白桦,贾西去寻找单身母亲的住址——要知道在网上浩若烟海的讯息里寻找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住址可真不容易。而且她并不想麻烦白桦,虽然白桦手里有的是住址信息。

鉴于当事人的女儿是一副重病的姿态坐轮椅——不可能不用药。贾西去兄弟饭馆向熟人打听了一下情报,接着成功地从慈爱大药房的一个药师那里得知了当事人的具体住址,代价是几盒没啥用途的逍遥丸。

等到和瑞斯塔汇合的时候天都黑了,白桦和黎沅都不想立刻去调查,说反正也跑不了,而且调查费用摊在了老兔子头上,能不吃他几天?就算他以后的财运都交给迪亚了,他家现在的钱也够他们那一大家子舒舒服服过好几辈子了。

“真是一帮懒虫。”贾西说着,同样愉悦地和变回原形的白桦黎沅一起窝在了沙发上。

“来个被子。”黎沅说。

“你喊谁呢?来个被子。”秃尾巴说。

“我喊你呢。”黎沅说,“你做警卫员的时候不就是端茶倒水拿被子嘛?你给首长提供性服务不?”

“你要是个万连抽不出一个ssr的酋长,我或许考虑安慰你一下给你提供那种服务,其他别说首长,就是上帝下凡我也不提供。”秃尾巴说。

“那你给我拿个被子,沙发这里嗖嗖冒风,不方便看电视。”

秃尾巴转身抱来一个红花棉被扔给黎沅:“给,热不死你。”

“你说谁酋长呢。”恩格拉拉里克正在玩抽卡游戏,听见秃尾巴说万连抽不出一个ssr,老大不高兴。

瑞斯塔也有点无精打采的,因此他就和秃尾巴去里间休息。恩格拉拉里克留在外间,放下手机,问道:“贾西,你调查出来了什么?”

“我将这家人的地址调查出来了。”贾西爬出被子,坐在他对面,回答道,“不过不能给你,谁知道你会做什么。”

“我也不会要,对那个没兴趣。”恩格拉拉里克说:“这件事其实挺好办的,我今天下午去找了洛娜夫人,她说格蕾斯的灵魂封印其实也挺好解开,毕竟格蕾斯的心愿是揭穿那一家人。”

“那家人的详细信息你找到了吗?”贾西喝了一大口茶水,问,“比对一下?”

“可以的。”

恩格拉拉里克似乎等着贾西说话,贾西摆摆手说:“可是你别问我,我就知道了这家人的姓名和地址,别的我不清楚。嗯……这家人的户主是一个三十六岁的单身母亲,周围人都叫她约翰逊夫人,真名海伦。她的女儿名叫简。都是菜市场名,没什么稀奇的。她住在枫林街133号。”

“枫林街,已经到郊区去了。”恩格拉拉里克迟疑片刻,说:“得飞去,开车有点贵。”

“你会飞?”贾西问。

“嗯,魔族形态都能飞,这不是常识吗?”

“我以为你是兽人。”

“兽人什么,我不是兽人。”恩格拉拉里克说,“是魔化的精灵。”

“那行,其实我也不在乎你啥种族。”

“那你接着说海伦一家的情况吧。”

“少爷,为了澄清你不是玩了一下午的手机游戏,你得先讲。”

“好吧。”

恩格拉拉里克就将几张纸交给了她,上面打印着约翰逊夫人一家的情况。

约翰逊夫人真名海伦——这个已经说过了。身高大概是一百五十五公分,棕头发,体重六十二公斤,有生育史,有婚姻史,目前与丈夫分居,丈夫居住在城内新世界博览中心后方的都市花园小区。海伦学历水平大专,研读心理专科。她的女儿叫简,今年十六岁,约翰逊夫人自称女儿罹患糖尿病,软骨病和地中海贫血症等多种重疾,因此女儿一直休学在家,目前无学历,女儿也是棕红头发。

接着,就是海伦女儿的体检报告单,病史和彩色照片,照片中的女孩气色不错就是神色呆板,剃着光头,戴着一副黑框大眼镜。

“看脸色觉得没病啊。”恩格拉拉里克嘀咕道。

“嗯……这脸红润饱满,比我还健康呢。”贾西也将头凑过去,说。

“行。”恩格拉拉里克说,“要是白桦能到现场闻闻就行了。他能闻出人有什么病。”

“这狗鼻子倒灵。”贾西说着,问白桦道:“白副爷,你能闻出我身上什么味儿没?”

“你身上?”白桦从被窝里伸出一个硕大的狼脑袋来,动了动鼻头,说,“你身上是夏天林子里的拉拉秧味儿,顶多算不难闻。”

“那老恩呢?他是猫骚?”贾西又唯恐天下不乱地问。

白桦嘿嘿一笑说:“他啊,金鸡纳味儿,苦香苦香的。”

“秃尾巴呢?”

“他就难闻了,一股巴豆味儿。”

“你弟才一股巴豆味道呢。”恩格拉拉里克有点不愉快地说,“我弟明明是咖啡豆味的。”

“瑞斯塔呢?”贾西继续问白桦道。

“冻土味,冷冰冰的。”

白桦看看恩格拉拉里克的脸色,把那句‘冷冰冰的’,缩小了音量。

“那狐狸呢?”贾西说的是黎沅。

“哎呦,前调桃花香,中调蜜香,后调檀香和玫瑰香。”白桦说,“她身上最好闻。”

“好闻也不嫁给你。”贾西说。

白桦又嘿嘿一笑:“管他呢,反正这会儿一个被窝睡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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