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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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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陆醒的比较早,昨天晚上无端招惹上几个看似黑社会的人物,虽然当时现场方晓没有退缩顶了上去,那是因为一是方晓年轻气盛觉得女朋友被骚扰咽不下这口气,二也是看着是在公众场合,料想对方也不至于真敢动手惹出麻烦。但出了景悦楼,细思之下方晓难免有点心虚,四个人对吃饭兴趣都不高,也就随便找个地方匆匆吃了些东西就散伙回家。林陆拒绝了方晓开车送的好意,和未来坐公交回到348厂小区。到家时间有些晚了,林陆也就没有再去夜跑,直接上床睡觉,没想到这一夜睡眠质量特别好,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出了卧室,林陆先到大套间和未来打了个招呼。未来端正地坐在大桌旁,桌上放着林陆地笔记本电脑,已经合上了,未来不用睡觉,林陆怕未来无聊给她解闷,也不知道未来用了没有。电脑旁边放着昨天买了那杯奶茶,还是当时被方晓和任雪两人的一再劝说下,未来才喝了一口。

林陆听未来说过,她可以像正常人类一样吃饭喝水,只是不通过食物摄取能量而已。背过方晓和任雪,林陆悄悄问未来是不是不好喝,未来给他解释说,她可以辨别出食物的味道,但无法区分好吃与难吃。人类在品尝美食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血清素,血清素可以使人产生愉悦的情绪,就像运动会刺激大脑分泌出多巴胺和内啡肽一样,能调节人类情绪,使人感到舒适和快乐,但未来的身体结构毕竟与人类不同,无论血清素还是多巴胺、内啡肽,都无法以人类的方式获取,因此也就品尝不出味道的好坏。同时,未来还很奇怪为什么人类要喝含糖量这么高的饮料,这明显不利于身体健康。

这个话题有点大,在方晓和任雪面前,林陆无法和未来进行深入探讨,只好笼统地说,这和人类的感性思维有关,人类本来就很矛盾,经常会因为直觉的喜好做出一些违反客观逻辑的行为。林陆觉得自己的解释实在有些含糊,不过未来听完倒是认真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但是奶茶却再也没有喝。

因为昨天晚饭吃的有些潦草,林陆觉得有点饿了,前两天的早餐林陆都是在家随便吃的,今天想吃些不同的东西,就和未来说准备出去买早餐,这也是和未来商量好的,既然未来的任务是保护林陆的安全,纵使林陆再认为这件事情完全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但未来坚持,林陆也就妥协,任何行动都和未来知会一声。

未来起身说道:“好,我和你一起出去。”

两人刚一出门,就看见周围一片白茫茫的雾气,裹得几米之外的景物都灰蒙蒙的看不清楚。

林陆惊讶道:“嗬,好大的雾!”

雾气浓密的像把空间都压缩填满了,连说话声音听起来都空空的不太真切。

未来左右看看不予置否。

站立间,林陆觉得脚下一阵异动,低头一看,一只幼小的狸花猫正在脚前打转,“喵喵”叫了几声,围着林陆的裤腿反复闻了闻,然后拧头在林陆的鞋子上蹭来蹭去。

林陆认识,这是附近一只大狸花猫三个月前刚生下来的一只幼崽。小区里有不少流浪猫,林陆有时候会买些猫粮喂喂它们,因此和好几只都混的比较熟。

林陆蹲下,伸手摸着小猫咪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你妈妈呢?是不是跑丢了,找不到妈妈了?”

化解不开的茫茫浓雾像是固体般压向林陆和未来,但当人不注意的时候,又在静置的表象之后扭曲翻滚。突然间,雾气盘旋,一团白影闪电般从斜后方直扑林陆而来。

但未来的速度更快,她好像早有预料一般,向前一步,一伸手刚好准准地擒住那团白影。

那团白影在未来手中呲牙舞爪地挣扎,未来手里动作毫不停歇,向身后一甩,将那团白影远远地抛了出去。

林陆似乎觉得身后的未来有所动作,回头看见未来垂手站在跟前,问道:“怎么了?”

未来不动声色的回答道:“没什么。”

远远地传来咚的一声闷响,像有什么重重摔到地上,林陆循声看去,除了雾气什么也看不到。“那是什么声音?”

“不知道。”

未来答。

林陆手下的小花猫舒服的翻了个身,像是突然发现了未来,小心翼翼地走到未来脚前,同样转着闻了一会,抬头冲未来喵了一声,然后头抵着未来的鞋子蹭了起来。

林陆笑道:“它好像很喜欢你耶。”

未来低头看着,一动不动。

一阵风吹来,雾气渐渐淡去。

一旁的树丛中隐约传来几声猫叫,小花猫听见,竖着耳朵找了找方向,一颠一颠地蹿着跑了。

林陆站起身,拍拍手道:“我们走吧。”

两人不过走了几十步远,原本白茫茫的浓雾已然散失无踪。

林陆自语道:“这雾散得好快。”

小区的中心地带修了一个运动场,八个篮球架两两对立,水泥地面非常平整,没有人打篮球的时候,经常有小朋友在上面滑旱冰。球场两边原本是若干混凝土砌成的乒乓球案,后来全部拆了,改成各种健身器材,是晨练的中老年人打发时间的好地方。周围一圈绿化草坪,错落有致的种植着一些高大笔直的白杨树和枝叶茂盛的柳树,老的小区的好处之一就是这种生长了多年的树木很多。

这一片地方聚集的人比较多,因此也有不少固定的早餐摊,天不亮就支起摊位,快到中午的时候就收摊了。

远远的,林陆看见了穿着嫩黄色羽绒服的江楠,手里提着塑料袋,应该也是刚买了早餐,正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招呼。那边正在几位熟识的叔叔阿姨夸赞声中客套问好的江楠似有所感一般扭头向林陆这边看了一眼,不待林陆走近,匆匆与周边的叔叔阿姨道别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想到自己是受了方晓的连累,林陆又忍不住摇头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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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楠今天连着参加了两场同学聚会,中午是以前348厂初中同学的聚会,晚上是L市在X市交大上学的同学聚会。

中午的348厂初中同学的聚会比较简单。其实以前能在348厂附属中学上学的,基本都是348厂的职工子女,但随着348厂经济效益日渐低迷,很多原有职工都离开自谋出路,有的混的风生水起,也有的是苦苦打拼,相对应的各个同学之间生活环境的差异也比较大,而且有些同学是多年未见,经过青春期的发育之后,往往与以前初中时期的相貌判若两人。江楠感觉自己有一多半都认不出来的,顶多看上去想好久才有了个模糊的印象,如果走在大街上保证像路人一样陌生。忽然想起前两天遇到的林陆,其实还是同住在一个小区的,依然差点想不起来。接着又想到,对中学时期的林陆的印象近乎空白,隐约只记得好像父母一个早逝一个失踪,上学期间好像从来都不合群独来独往的。

江楠忍不住拉了一下旁边坐的吴文娟的袖子,小声问道:“你还记得林陆吗?也是咱们348厂的。”

说起来吴文娟算是江楠小时候的闺蜜,也是348厂子弟,江楠高中考进市一中后和以前348厂的同学之间关系逐渐疏远,只和吴文娟关系依然要好,家离得也比较近,两人亲密如常,直到高中毕业以后,吴文娟去了W市上大学,交往才减少,但刚一见面还是亲昵依旧。

“林陆?咱们厂的?”

吴文娟皱着眉头思考,她受父母影响,对348厂还是比较看重的,一说起来都是咱们厂,“咱们”两字重重发音,好像依旧渗透着这个国营大厂的旧日荣光。“没什么印象啊……”

吴文娟又问了同桌的几个人,才终于想起一丁点,对江楠说道:“你说的是那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啊,几乎没人记得他了,难怪一时想不起来了,怎么提起他了?”

“人家好像只是单亲家庭,没有父母双亡好不?”

江楠忍不住纠正。

“是吗?印象不深了,对了,他还住在咱们厂吗?”

吴文娟问道。

肯定是住348厂的,虽然那天没有和林陆多说什么话,但她记得林陆说他还住在348厂小区,又是同坐一辆出租车在小区门口下的车,而且当时自己怕林陆纠缠,急着回家的时候还有留意身后林陆的动静,他好像往小区另一个方向去了。不过这些话江楠并不想对吴文娟细说。

“应该是吧。”

江楠含糊地回答道。

“你怎么遇到他的?怎么没叫他一起来?”

吴文娟似是无意地继续着有关林陆的话题,其实她已经基本想不起来林陆是谁了,不过原本和348厂旧日同学大多都不太接触的江楠突然提起这个人,吴文娟多少有了点好奇心。

“啊,路上偶遇的,随便聊了两句,所以也没想起来叫他来,我还以为你们约了他的。”

江楠刚见到林陆时候的确是没想起来要约他参加同学聚会,但如果那天在火车上多聊一会,保不齐就想起来了,说不定也会约林陆同来参加,但因为林陆突然掏出那个保险套,让两人之间立刻失去了所有聊下去的可能。江楠虽然没有经验,但看了一眼还是认出了那是安全套,毕竟大学期间多少也见同学拿过,而且广告上也没少看见。再又想到林陆带着一个年龄幼小的女中学生(纯属被林陆买给未来的那身运动服误导),心里更加鄙夷起来,听吴文娟问起,表情不免有些尴尬,连忙掩饰地拿起杯子喝水。

吴文娟看见江楠的表情有些奇怪,本来只是随口一问,这时却认真地八卦起来,凑近江楠追问道:“怎么了?你怎么怪怪的?该不会是有什么艳遇吧?”

江楠被水呛了一下,一边咳嗽,一边摆手道:“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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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L市在X市交大上学的同学聚会严格意义上更像是校友会,跨了好几个届的X市交大同学都有参与,而且很多都已经毕业工作了,其中不乏一些看上去已经开始有些根基,举手投足间颇有成功人士的自信。江楠更看重这个聚会,毕竟再有一年,她也将面临毕业去向问题,是考研还是就业,她还在犹豫,但不论如何多认识一些有门路的人无论怎样选择总还是有所助益的。

聚会中,中午又回家重新打扮了一番的江楠很是明艳照人,颇受众多男同学青睐。

晚饭后,一众人等又在城东区有名的壹号国际KTV唱歌,闹哄哄的直到午夜时分才陆续散场。

江楠乘坐一位比自己大了五届、据说父亲是L市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自己也在该所任职的同学的宝马7系回到348厂小区门口,矜持地婉拒了对方送自己到家的请求后,江楠目送对方开车离开,才转身走进小区大门。

今天的夜色有点黑,而且不巧的是,回家经过的道路上,路灯似乎也出了问题,多数都没亮,仅有的一盏在努力地明灭闪烁了几下之后,还是自暴自弃地黑了下去。其实路上也不是绝对没有光亮,经过的几个楼栋,偶尔会有感应灯无缘无故地亮起,又莫名其妙地暗下去,但这种短暂交替的光亮使得道路两边照不到的地方更加黑暗。

四周极为安静,高跟鞋在路面发出的咔哒声,更显得这条寂静的道路无比悠长。

路虽然有些黑,时间也有些晚,但这条路江楠还是很熟悉的,她一个人也不是没有走过,只不过今天不知怎的,江楠无端开始感到心慌起来。

是因为夜色太黑,还是因为路上太安静,亦或是因为刚才浅浅喝了一些红酒,头有点微微发晕。高跟鞋的回响从身后传来,听起来越发就像一个如影随形的跟踪者。

回头四顾,除了零星的灯光和无边的黑暗,什么也没有,江楠扭头加快步伐。要不是今天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和裹身呢子长裙实在影响肢体动作,江楠早就跑起来了。

江楠近乎小跑的疾走到自己家的那栋楼前。幸好,单元门洞里的灯亮着,雪白的照亮了门前一大片地方。

江楠长出了一口气,紧走几步,步幅没有调匀,差点崴了脚,只得停了一下,忽又觉得身后异常的安静更像是潜藏着什么动静。忍不住再次回头看看,似乎和刚才没有什么不一样。

转回头,只看见单元门洞前原本空无一物的台阶上有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江楠吓了一跳,差点叫出了声。定睛细看,看清原来是一只毛发雪白的兔子正卧在那里。

江楠一只手轻抚胸口,迈步走近,那只兔子也不怕人,一动不动地看着江楠。

江楠觉得刚才的担心都是自己在吓自己,这时心绪稍定,看见兔子洁白可爱,于是俯下身,伸手摸了摸兔子。

兔子身上纤细柔软的长毛是不染一尘的雪白,一看就不是野生的那种,应该是谁家养的不小心跑出来的吧,江楠有些犹豫要不要先抱回家,明天再给它找主人。兔子歪着头,眼睛红红的看着江楠,那模样竟然让江楠有一种妩媚的感觉。好奇怪,自己怎么会用妩媚来形容兔子。

江楠的手在兔子身上轻轻抚摸,突然发现了异样,那只兔子目光所及,并不是在江楠身上,而是在江楠背后。

背后?!

江楠猛地转身,但还不等她看清任何东西,一股巨大的力道已经将她撞的飞了起来,直撞到单元门口的墙壁上,然后又重重地摔落在地。

江楠想出声呼救,但气息连同声音都沉沉的窒在胸腔中,只能艰难地挣扎着转过脸,在无限恐惧的眼神中,看见那只雪白长毛的兔子,一步一步地蹿到眼前,然后站住。

这次,那双红红的眼睛是在看着江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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