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应了一声,将虫虫用毯子裹住,抱在怀中。虫虫自然不满,小胳膊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蹬腿一挥胳膊,马上让临时襁褓破防。“啊呀,你个臭小子,劲儿还挺大。”
李氏笑着,又包了一次:“小捣蛋鬼,可老实点儿吧,不然回头你爹三岁就拉着你训练去。”
这是沈珺最近的口头禅。虫虫是真的比妹妹壮实很多,这才满月,四肢就开始有劲儿了,虽然在大人看来还很弱小,但对于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来说,已经觉得很厉害了。沈珺觉得,这孩子发育好,又好动,说不定等到会跑的时候,就能带着他早早的训练着,还能发泄一下精力。深受其害的耀哥儿表示:大侄子刚出生一个月罢了,真惨。他忽然对这孩子有了些许同病相怜的感慨。李氏抱着孩子去了前院,将长利也带走了。毕竟长利是个将要成家的男子,长时间待在这儿也不大好。春梅还有事儿要做,她每日操心着家里的生意,也忙得很,这会儿回来看了一眼,马上又要出去了。王桂芝和青苗在屋里,陪着宋瑜说话。沈家没啥事儿,家里的日常被生意经填满,但是乡村里的人际交往多,王桂芝说起家里,那就精彩了。首先,就是长利这未来媳妇的事儿。姑娘家姓孙,家里有个大车店,在诏县不说多好,但也有点儿家业,姑娘上面还有兄长,她是最小的。最开始,李老汉有些犹豫。不是说人家姑娘家不好,相反,人家姑娘家那家境,他们是比不上的,换成别人说不定要上赶着去,但是万事讲究个合适俩字。那孙姑娘是家中老小,家境又不错,定然是家里千娇百宠长大的。而他们家长利,是家里的长子,他的妻子,作为长媳,优先考虑的还是那些在家就是老大的姑娘,这样比较会照顾人,会顾大局。当然,这一套是庄户人家都会有的想法,老一辈的都喜欢这样考量,本也没错。但长利与那孙姑娘看对了眼,且那姑娘王桂芝见过,待人接物都不娇气,反而落落大方的,倒是比起那些腼腆寡言的姑娘,更加活泼,更加有话聊。王桂芝这个当娘的都没意见了,老爷子自然不好插手太多。最后两家吃了饭,老太太着重观察了一回,便觉得还不错。按照老太太的话说,长利现在在县城好好地,还能盼着他日后回家种地还是上山摘果子呢?反正日后也是两厢处着,什么掌家不掌家,会不会顾大局的,能照顾长利,能和王桂芝相处得好不就成了?大房现在青禾已经出嫁了,长利也说好了,青苗年纪还小,但也不是个事儿多的,这日后相处起来还能出什么大龃龉?李老汉被说服,后面就开始积极地置办东西了。这些都是老李家的事儿,繁琐简单的,长利这个当事人也不好说,王桂芝没个顾忌,妇人之间不就是聊这样的话题吗。“老爷子这想法,也就是跟咱们家里说说,说出去估计人家都觉得他不知足,那姑娘家家里有钱有铺的,嫁给你一个穷山沟沟出来的男人,还有啥好说的,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这样的亲事,但老爷子就是想得多。”
王桂芝边说边笑,完了,不等宋瑜说话,又道:“不过后来我仔细想想,老爷子说的也是,都说妻贤夫祸少,人家一个闺女,咱也图不了人家啥钱,图的还是那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孙家姑娘人不错。虽是年纪小的,但也不是不懂事儿的。”
“娶媳妇这事儿,我是没什么立场说啥,但看我娘这样,我和三郎每日待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如和我娘待的多,我俩好,比啥都强,舅母你这性子随和,又明事理,能和孙家姑娘说到一块儿去,那孙姑娘定然也差不了。”
这话王桂芝爱听。李氏不苛责媳妇这一点,一脉相传自李老太太。这些年李老太太和王桂芝相处的就是这么好,当然,吴月那样的除外。两好搁一好,这事儿也不能单看一个婆婆。王桂芝有样学样,现在觉得孙家姑娘挺好的,那就没问题了。“对了,上次信件没好意思跟你们说,我们在十八巷买了个院子。”
宋瑜这才惊讶了,笑着揶揄道:“舅母今年没少赚啊。”
“害,都是些辛苦钱,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其实王桂芝还是飘的。至少在常山村是很飘的。之前因知道山货受欢迎,得了沈家的启发,打算收左近村子里的山货在诏县摆摊。长利因跟着王账房学习,也帮着宋瑜他们看着院子,所以一直住在沈家食肆。一方面是为了儿子,一方面也是想赚钱,所以他们就在东街十八巷租了一间房。一开始是摆摊,大街小巷哪里热闹在哪儿摆摊。王桂芝负责吆喝和卖钱,李丰收负责回老家收货,平均两三天就要跑回去一趟。赚的都是辛苦钱,但好歹卖出去的东西好。二人一直记得宋瑜此前说过的,不能贪小便宜,弄些次等货,货好了,卖的价钱也好,这个就填补回来了。所以,俩人的山货摊子从最开始的流动着方能卖完,到后面走不了多远,都已经开始有固定顾客了,像个受欢迎的货郎一样,走到某条街,或者某个巷子,大家自发自动的就来买了。自然的,钱也就赚得多了。“其实买这个院子还是有点儿吃力,不过孙家那条件好,我们也不能让人说闲话,好歹也算是在诏县扎根了。”
主要是,长利一个人,可以住在沈家食肆,但总不能回头成了亲还带着孙家姑娘住在姑姑家的房子吧。这不大合适。宋瑜头一次见到李丰收,就知道他是很有分寸和坚守某些原则的人,王桂芝亦如是。否则食肆里就住了个长利,这么长时间,他们还是选择了从租房开始。比起二房,简直不像一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