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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楼外遇到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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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丝飞溅,那人肠子肚子全都流了一地,爬到老板娘脚边,“胭脂姐,救救我。”

后者早就魂飞魄散,呕吐的不断地抓着自己裙摆,想甩开。扯着脖子喊,可惜,弹琴唱歌姑娘声音盖过她,外人听了只以为玩什么花样。半截蜡烛的烟雾越发浓烈,迷蒙住眼,像一道诡异的屏障,隔绝帘子和这边的一切。“胭脂姐,您十二岁入行,十五岁接客,年轻时当上花魁,这一路,可不是看运气,您有手腕有脑子,踩着多少人爬到今天,背靠大树,当初刑天用你,也是看你这人。可惜,你亏就亏在一个贪字上,繁星楼是少了你的吃还是短了你的银子?青楼的所有收入,只少部份上交,剩下的都进你的腰包,你乘了繁星路的风,还不想做事,世上哪有这样的便宜。”

“别杀我,求你了。”

“你好算计,看人下菜碟,一切以为在你掌握之中,特意寻了个如此光天华日的包厢,房上下都是你的人,真是好心计,可你逍遥太久,刑天又太散漫,让你这些年根本不知道咱们繁星楼到底是怎样的地方。刑天没和你说过吗?”

千婉声音苦口婆心却带着丝丝冷意。怎么没说过,繁星楼的规矩,一百条,凡是犯规者,都不得善终,可这么久的逍遥日子人就会忘了什么是不得好死。刑天到死也没想过自己犯了多大的错。“知道他去哪了吗?他没死,削去手脚至于瓮中,在繁星楼显眼的地方日日夜夜痛得哀嚎。”

千婉拉起嘴角,“在这种地方做事,该有觉悟才是。”

说着又塞进撞死的管事嘴里一颗药,骨头都不剩,老板娘干呕起来。“我没做过那些事,是他们,我只经营青楼了。”

“你该感谢你自己也该感谢刑天,你没做过那是不可能的,可账本上没写,咱们繁星楼就讲规矩,你也要感谢现在京城乱,不然,你下场要比他们惨呢。”

老板娘得嗦着,看着司庭揭下自己围帽,露出满头红发。“你和刑天关系那么好,自然知道这位是谁。”

千婉抬眉。老板娘本能吓得尖叫出来,原来传言是真的。她恨不甩自己两个耳光,“我们也算先礼后兵,明告诉你了是楼主来了,可你倒好。”

老板娘不断磕头,“楼主。”

“楼主不喜被人知道。”

千婉又拿腔作势,司庭在后面翻了个白眼,你告诉人家了又说不喜欢,自己这派头还真是做戏,不愧是唱过戏,千婉想了几天的出场,总算把他楼主的派头弄到极致。司庭刚上位的时候,慕容山河还想帮他撑场面,后来发觉完全没必要,千婉足可以撑起整个场子,不愧是练过武生的女人,做戏,渲染气氛,非常到位。这些年过去,纵横生死边缘,谁都变得双手沾血,面对生命流逝眼都不眨,千婉也不例外。她一向比自己做的好。千婉低头看她,“现在给你一个机会。把京城这边大大小小的账本你藏起来的,不愿意拿出来的,都奉上,我们这两天就查账,还有,把最近雇主要查的人,分门别类送过来,知道吗。”

老板娘赶紧点头。末了千婉在她耳边小声地,“别耍花样,刑天都跑到爪哇国去了,还不是被抓来,别以为你外面有人,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了你的人还没进来吗?”

拍拍老板娘的脸,后者一僵。她和司庭起身出去,路过帘子的时候那两姑娘唱的嗓子都哑了,满脸眼泪吓得还在唱,司庭早已带上围帽面纱,放在桌边一定金子,“唱的不错。”

直到门关上良久,两姑娘还在唱着,老板娘才反应过来,此时惊恐回过神来发现桌角的摆蜡烛已经烧尽,屋子里透出的丝丝香味,让刚才血腥消散,一时的血腥恍然幻觉,若非地上还有那两个管事的鞋,提醒着刚才是真实发生的,一切都是梦一样。回过神爬起来,“别唱了,赶紧叫人,给我找东西,快快,都干什么吃的,快。”

司庭回头去看那依旧繁华盛世的青楼,上面“红颜知己”的挂牌真是刺目。他内心平静极了,只有千婉撇嘴,“算老板娘好运气,她逼良为娼的事没少干,若非京城现在她最熟悉,肯定活不过今晚。”

“不是一向如此,咱们在南方收拾那些管事的时候也是不能死绝,要留下一人,你做的很好,渲染恐惧到极致,和聊斋似的。”

“收集信息要有些时候,咱们这两天逛逛街市吧,去听戏如何?”

司庭还没等说好,就前面叫着让开让开。街边小贩习惯性的让出一条路,一匹快马疾驰开道,后面慢悠悠的跟着马车,见怪不怪了,京城富家子弟一向如此嚣张,国情变动,一茬一茬的做派到没变。就看一辆三花鼎的马车过来,那鼎华熟悉极了,司庭有一瞬诧异,可还没反应过来,就看马车停在红颜知己门前,有龟公过来殷勤,被赶车的瞪了一眼,“有你插手的地方?”

回身拿下马镫,扶着一个华服公子下来。看侧面,司庭一愣,竟然遇到熟人了。焦明远自觉无聊极了。妹妹当了皇后,他便被拘着,不能出一点错,京城的聚会也没了。钱傅被派到西边,李元池几年前在阳城那边出了事回来,不知为何被他父亲很教训了一顿,上折子把他送走了,到离京城不远,他经常去看望,可惜去八次,有一次能碰在一处喝喝茶就不错了。崔阑更是高官在位,似乎整个京城只有他焦明远一个闲人了。那些后来的公子哥,他也结交了些,无趣得很,况且那些人胆小如鼠见风使舵,比钱家还瞻前顾后,他自觉没趣,外加家里管得严,去年皇上做主,要给他赐门婚事,他极不情愿,妹妹找他进宫苦口婆心。说这门亲事再合适不过只会对焦家好。当然对焦家好,赐婚的在朝廷三路不占,是个外邦女子,北疆郡主,到没要他一起回北疆倒插门,他也不是完全不懂政事,知道这郡主八成是邻国交易的质子,不是他们这边也抽了个大臣的女儿送过去,都是无关紧要的人,走个形式,要真打起来了,也是随时被牺牲的。他虽对北疆女子没兴趣,甚至有些厌恶,都传北疆女子彪悍,一点都不是中原这种温声细语的,而且听说这郡主长得人高马大,和男子一样,就毫无希冀了,但到底家族压力,他自己没什么帮上忙,联姻也算是出力了。或者说对这女子也有几分怜惜。婚期就在年后,他这几个月就玩命了的去各处青楼会馆,在外还包养了两个唱京东大鼓的伶人,玩的那叫一个疯。可去多了听多了那些奉承就腻歪,要是有三两朋友如当初一样的也有意思,现在他一人,以至于此时看到红颜知己的招牌都觉得烦。问了一句身边随从,“李元池说约在这?”

“送信的人是长风,肯定没错。而且李家不是这个月祭祖,听说李公子半月前就回来了,一直忙家里的事。”

“是啊,家里家里,朝廷朝廷,他们都有事忙,只有我。好在他还想起有我这么个朋友。”

“是啊,李公子其实对少爷您还是很上心的,他当初去阳城可就你来送了,李公子不也说了这份情谊忘不了,他从不来青楼,知道您最近总在这,特意约在这里。”

下面的人很会看眼色说话。可这拍马屁拍在了马腿上,焦明远一瞪眼,“什么最近总在这,爷这是微服视察,好歹我也是爷,街道巡查使。”

好歹是国舅,安了个这样的闲职,说出去都被人笑掉大牙。司庭远远看着焦明远,经年过去,上一次见都是四年前了,他个子长高了很多,样貌也舒展了,少年时期最重要的六年没见,彼此都越发长得不同,可眉眼之间那习惯的小动作还在。司庭站着没动,千婉看他,“熟人?”

“算是吧,当年任家遇难,只有他替伯中说话。走吧。”

可二人刚走过街角,司庭就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从楼里出来,左看右看望到焦明远,却转身向另外的方向去了。长风?今天焦明远要见的是李元池?长风为什么不在他身边?“怎么了?”

千婉看他的眼色,“有疑惑跟上去啊?”

司庭抿着嘴没说话。“不过就是熟人,你介意什么?咱们是收集信息的人?你还怕他发现你不成?”

司庭打定主意,千婉却耸肩,“我可不感兴趣。”

努努嘴,“前面有家戏院,我去那边等你。”

说完就走了。司庭也不迟疑跟上长风,这场景有些恍惚,几年前他就跟过这人,被他发现了,但现在,就算他在长风身侧,也能保证不被他发觉。可没用上轻功,就看长风上了一辆马车。而那个马车特低调,不带花鼎。半晌从马车下来一个人,走出几条街绕两圈又回到红颜知己,焦明远的车夫正百无聊赖的看斗鸡,那人就挤过去,没一会竟然和车夫勾肩搭背起来。太刻意了,司庭闻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想了想,又回到马车的街道,可惜已经没了。他思量了半晌,进了红颜知己,这是他的地盘,老板娘积极问是不是需要姑娘进去监听。司庭响摇摇头,转头看到送茶水的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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