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夹角巷108号 > 第33章 夹角巷的秘密

第33章 夹角巷的秘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这种小门面,都是些家常菜。

我点了毛血旺、回锅肉,还有水煮鱼。

为了下酒,花毛一体,还有四川泡菜点了好几盘。

酒就稍微差的,52度的牛栏山,辣喉咙的那种。

这顿我是卯足了力气,带着豁出命的态度。

他看我起手两瓶白的,立马摇头:

“多了多了,这喝不了,喝不了。这要喝下去,班不用上了。”

我说先喝着,喝不了再退。

开局倒没什么,按规矩,酒过三巡。

接下来的任意发挥就得见真招。

“来,张警官,我敬你!”

“咕咚咕咚”,二两的玻璃杯,半杯下肚。

“别叫什么张警官,我就是个破看门的,叫我老张就行。”

“那哪行,您毕竟是长辈,怎么也得叫声大爷。”

在我们这不行“大爷”这称呼,但也实在没什么好叫的,用凑合得了。

“张大爷,我可喝半杯了。”

“后生仔年轻,酒量就是好。”

他也没耍赖,半杯也喝了进去。

我往豆芽仔身上使了个眼色。

提前也跟他打好招呼,他也了然,端杯也跟张警官碰了杯。

这刚第一个菜,半瓶酒已经见底。

我本以为加上豆芽仔,怎么也能把他喝倒。

哪成想,他一个顶我俩!

菜还没怎么动,我说话已经打起了舌头,豆芽仔也跑厕所吐了一趟。

“大爷,你养鱼呢!?”

张警官端杯看了眼杯底:

“我的,我的,我自罚一杯。”

两瓶酒里唯一剩的小瓶底被他倒了,一饮而尽。

他还不尽兴:

“老板,再来瓶牛栏山!”

这话说完,豆芽仔捂着嘴就往厕所跑。

我也是战斗力不足,略带求饶道:

“大爷,要不先歇会?晚上您不是还得上班吗?”

“这才哪到哪啊,没事,我就破看门的,待会让人给我替一天,不打紧。”

嗝…

我也快忍不住要吐了:“大爷,你哪里人?”

“老家山东的,好久没喝这么痛快了,来!”

“您老等我会儿…”

豆芽仔是没战斗力了。

为了晚上不折腾,我没敢再让他帮忙灌酒,只能自己上!

从厕所出来后,又跟他喝了半瓶。

他终于喝到位…

“大爷”什么的不用再叫,就以头上的灯火为凭,两人互拜了把子。

我叫他“张大哥”,他叫我“小老弟”。

“张大哥,您看这干喝也没劲,要不…”

“咋啦?你要跟我玩行酒令?那好啊,自打离开山东出来闯荡,好久没行过酒令喽。”

山东人的行酒令,我可听说过,遭不住,遭不住。

我赶紧摆手:“不是,不是,我上次听您说过,好像就因为那庆丰当铺,害您只能当保安?”

“有这么回事。不只是我,那年好一批干警都因为那出了事,稍微好点的调到其他分局,有些直接开了。像我,能混个保安就不错喽。”

“能跟我细说说吗?”

“你想知道?”

我点点头。

“本来那事我不想再提的,不过你这小老弟对胃口,那就跟你说说…”

“那年…应该是九零年。当时我四十来岁,暂代警队队长,再试用半年,估计也就能转正。”

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不敢漏掉半个字。

“当时改革开放已经走了大半,整个深埠到处都是做买卖的。

别看现在这夹角巷冷清得很,换做当时,别提多热闹。

我还记得啊,这夹角巷里头的商铺都是独门独栋,下头做买卖,上头当库房,全是旺铺,可就这108号店面始终没人开张。

这么好的地段,谁不眼红?倒是有几波人跑我们警局问来着,就想知道这店是谁家的,可我们也查半天,就是没记录。”

说到这,他自顾自地喝了半杯。

“按道理,像这种无主的店铺,直接就充公得了,可申请一层层打上去,卡在了上头。

至于卡在了谁那,不好说,反正听说是个大人物,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就这么的,店铺的归属,谁也不敢提,大家也得习惯乐,只当多出块空地而已。

可哪知突然有一天,这店开张了。当时开张的场面,啧啧…所有人都跑去看热闹,就想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给他碗里夹了块水煮肉:“你们见到啦?”

“那可不,老板要是都不露面的话,那还开什么店?”

“谁啊?真是哪个大官?”

“当官的哪能开店?这是原则问题,你可别瞎说。”

我咂了咂舌,心里腹诽,接着问道:“那到底是谁?”

“我记得是个小老头,平平无奇的,好像叫…哎呀,叫什么真忘了,大家喊他凌老板。别说,倒跟你一个姓。”

又是姓凌!我赶忙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事情就玄乎喽。

原本挺热闹的夹角巷,自打当铺开张之后就一落千丈,好几家店撑不下去纷纷关了门,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勉强糊口倒是没问题。

其实嘛,这也没什么,生意有好时节就有坏的时候,可却出了个事。”

他话一停,抿酒吃菜,没往下说。

我都快急死了,把他筷子抢下:“什么事!您老倒是快说啊。”

“小老弟,咋这么心急,刚才酒反上来了,我拿菜噎回去。”

他又吃了两口菜,这才说道:

“死人啦,开始死一个两个,后面成片成片的死。”

我皱起眉头——不愧是邪门的地方,开张就得死人。

“你也知道,这人有了钱啊,就遭人惦记。

那时大家伙谁身上没个钱?尤其是他们那些开店的,现金全藏在屋里,招贼那是肯定的。

我那个时候当刑警,几乎天天就负责抓贼,可碰到夹角巷…

有天啊,我早班巡逻,正巧路过夹角巷,这一看不要紧,就在夹角巷巷子口,跪着个人,双手双脚都断了,眼珠子也被抠走,就跟上回在当铺里死的那个一模一样。”

“你是说那个乞丐!”

“对,就是那个乞丐!

当时死的那个倒不是乞丐,是个金手指,就是贼,进过好几次局子喽,没想到这样惨死在这。

这偷东西和死人,性质就不一样喽。局里头特别重视,让我带队,限时十五天破案。

我那时正当壮年,天不怕地不怕,倒没觉得有什么就是这杀人手法怪吓人,倒还是有把握把人抓住,可没曾想十五天还没到,刚过两天,又死人了!跟第一个一模一样,还一次性死了两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