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有人”肯定就是吕潜了。
吕潜是被警察送去就医的,去的是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医院,也做了急救手术,现在人已经醒来了。
他一醒来,先告了沈希烈故意伤害罪。
沈希烈也想见见吕潜,就跟着警察去了。
这画面落入不知情的姜沅沅眼里,就很吓人了。
“少爷!”
姜沅沅本来正跟裴家人说话,裴家人都很喜欢她,问她很多问题,她正回答着,无意一瞥,就看到沈希烈跟着警察走了——什么情况?发生什么事了?
她立刻自推着轮椅,追了出来:“少爷——”
沈希烈看到她过来,眼里满是关心,忽然觉得吕潜告他故意伤害也不错,起码暂时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接下来,她会担心他的吧?
他其实也不想让她担心,但与其让她担心别的男人,不如让他担心自己。
他就是要她满心满眼都是他。
“少爷,你这是……怎么了?要去哪里?”
姜沅沅看着满面严肃而一身正气的警察,又看着一身鲜血的沈希烈,骤然害怕起来:少爷说,他身上的血是别人的。这个别人,除了吕潜,她想不到还能是谁。所以,他对吕潜做了什么?如果他身上的血是吕潜的,那吕潜受伤不轻啊!她绝对不同情吕潜,但她担心沈希烈做了错事!
她已经害了裴渡,不能再害了少爷。
“我没事。就是去配合调查,顺便回答警察几个问题。”
沈希烈说的简单而轻松,一点不把吕潜被他削个半死当回事。
“你放心,我会好好的,你回去休息吧。”
他笑意温柔,极尽安抚。
但姜沅沅一点没有被安抚到。
她有一股很强的预感——警察带走沈希烈,有更复杂的原因。
“警察先生,我是受害者,如果要配合调查,也该是找我。”
她才醒来,警察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就没过来找她跟裴渡做笔录。
这会她要主动配合调查,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由着国字脸警察问了:“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可以的。我好多了。没问题的。”
她这么说,但不符合现实——她坐在轮椅上,脸色苍白,看着就很虚弱的样子。
沈希烈也不想她去警局,就跟警察说了“稍候”,然后,推着她回病房。
姜沅沅拒绝不得,就被沈希烈推回了病房。
等回到病房,她看他要走,忍不住伸手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臂,然后,仰着头,对上他的眼睛,神色不安地问:“少爷,你对吕潜……做了什么?”
沈希烈面色平静,不答反问:“你觉得我会对他做什么?”
姜沅沅觉得他会狠狠报复——他看似温和好脾气,实则杀伐果断,甚至冷血无情。
沈希烈就是为了堵住她的话头,见她不说,便伸手揉揉她的发顶,目光温柔而宠溺:“沅沅,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此事与你无关。”
说完,他看着门口站着的裴权,不情不愿地说:“姜姨回家做饭去了,很快就会回来,暂时劳烦你照顾一下她吧。”
裴权听了,很积极,立刻笑着应了:“好。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她的。”
这可是他未来的三婶,是三爷用命追求的女人,他定然会好好照顾的。
沈希烈其实很不喜欢裴权那种“所有物”的语气,但警察还在外面等着他,就由不得他喜不喜欢了。
“沅沅,等我回来。”
他丢下这句话,走出了病房。
警察看他走了,就跟着他走了。
姜沅沅想跟着——
裴权伸手按着她的轮椅,对她说:“姜沅沅,现在你最应该做的是通知沈夫人。”
他从保镖那里听说了沈希烈的“疯狂行为”,这会看到警察带走他,就知道他要倒大霉——这人看着是个文雅君子,没想到内里就是个疯狗!
姜沅沅不知内情,经他提醒,就借他手机,给沈夫人打电话了。
沈夫人其实已经第一时间得知儿子被警察“请”走的消息了。
这消息来源于她安排的秘密保镖。
沈希烈向来不喜欢别人跟着,也不让她跟在身边,只能出此下策。
当收到姜沅沅的来电,她已经叫上私人律师,坐车去警局了。
“嗯。我知道了。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的。”
“好。”
姜沅沅挂断电话,把手机还给裴权,问道:“裴先生,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裴权不想她担心沈希烈,就简单说了:“放心,人没死,他不会有事的。”
姜沅沅:“……”
所以,沈希烈重伤了吕潜吗?
“便是有事,沈家也摆得平。”
裴权补充一句,转了话题:“倒是三爷的事儿——”
他拿裴渡霸占有她的注意力。
姜沅沅想着裴渡,又想着沈希烈,心里如同压了无数座大山,一直愁眉不展。
裴权看她郁郁寡欢,也就不说了。
点到为止。
说多了,就让人生厌了。
凡事都要把握好度。
*
警局
审讯室
沈希烈面对警察的询问,一直保持沉默。
国字脸警察一连问了几个问题,都得不到回答,就有些不耐烦了:“沈希烈,我希望你能积极配合。你干的这件事,性质很恶劣。”
沈希烈听到这句,一改沉默,反问道:“有吕潜绑架伤人恶劣吗?”
国字脸警察被问住了。
他顿了一会,才说:“他那行为是犯罪,肯定很恶劣,但惩罚他,是我们警局要做的事,你没有权力那么做,沈希烈,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
沈希烈不说话,又恢复了沉默。
一直到沈家的私人律师过来。
他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叫陆森,是陆端的小叔,穿着黑色西装,身高体壮,留着个光头,看着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曾警官,这大晚上的还办案,辛苦了啊。”
陆森笑呵呵坐到沈希烈的旁边,跟曾警官打了下招呼,就直入了主题:“听说犯罪嫌疑人告沈先生故意伤害罪?曾警官,一个犯罪分子意图脱罪的话,可不能相信啊。当时情况危急,我们沈先生是在正当防卫,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沈先生还成功帮警方抓住了犯罪分子,你们警方确定不发个见义勇为的奖章吗?”
曾顺礼:“……”
他知道律师们都很能言善辩,但上来就讨要奖赏的,还是头一遭。
“陆律师,你在说这话之前,知道你们沈先生都做了什么吗?”
他质问着,拿了吕潜的伤情报告给他看:“双手骨折,后颈、前胸大片的肉被削掉,多处深可见骨……你们沈先生是这么正当防卫的?”